來一次「軍人依法優先」法規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

來一次“軍人依法優先”法規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

蕭山國際機場的軍人優先櫃檯

本來不想再寫這方面的文章,總以為前段時間輿論宣傳也好、政策出臺也好,一個接著一個,在倡導法治的當今中國,依法優先雖然情感體驗差一些,但落實應該有力度。從落實情況看,在一些大中車站、機場,軍人依法優先的標牌確實多了很多。雖然去享受這項待遇的人並不是很多,但其國防教育宣傳的功能不容小覷。然,福鼎火車站出現的傷殘退役軍人被懟事件使我改變了看法,現在嚴格依法、嚴格執法仍是是當務之急!

8月21日,福建福鼎火車站,一位傷殘退伍軍人,因行程緊急要求優先購票,不但被火車站售票員拒絕,甚至被懟“不用那麼囂張!”“大家誰都不欠誰的!”、“當兵有什麼了不起啊!”“傷殘人了不起啊!”一個所謂的女領導出面後,拿出記錄儀進行拍攝,查驗證件後仍要求排隊,說“我們是小站,沒有設置軍人依法優先窗口,必須要排隊”,態度不容商量,結果致使這名傷殘軍人誤了列車時間,站小、沒設窗口成為冠冕堂皇的理由。

這兩天也查閱了一些法規,想弄弄清楚沒有軍人依法優先窗口的能不能享受優先權!目前全國有4個法規講到這個優先權。

《國防法》第一章第七條規定:國家和社會尊重,優待軍人保護軍人的合法權益。開展各種形式的擁軍優屬活動。第九章第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車站、港口、機場、道路等交通設施的管理單位應當為現役軍人和軍用車輛、船舶的通行提供優先服務,按照規定給予優待。《兵役法》第十章第五十七條第四款規定:現役軍人、殘疾軍人參觀遊覽公園、博物館、展覽館、名勝古蹟享受優待;優先購票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輪船、長途汽車以及民航班機;其中,殘疾軍人按照規定享受減收正常票價的優待,免費乘坐市內公共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國防交通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承擔國防運輸任務的公民和組織應當優先安排國防運輸任務。《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條規定:現役軍人憑有效證件、殘疾軍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優先購票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以及民航班機;殘疾軍人享受減收正常票價50%的優待。現役軍人憑有效證件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享受優待,具體辦法由有關城市人民政府規定。殘疾軍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

綜合上述法規所言,無論這個車站、碼頭、火車站是否設立優先窗口、優先標識,只要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只有購票人出示有效證件(包括現役軍人、文職人員、軍隊離退休老幹部和革命傷殘軍人及其隨行家屬),就可以享受優先購票權,殘疾軍人還可以享受減收50%票價的優待。

來一次“軍人依法優先”法規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

人民日報的普法內容

福鼎火車站不是態度認識問題,而是違法了!!!落實法律法規,不是你站大站小的問題,無論你福鼎火車站有多小,況且也不小,總建築面積達3200餘平方米,售票窗口也有10個,難道連貼個標識的地方沒有?難道在其中一個窗口上賦予這個功能能影響多少人?我總以為這個不是服務態度問題,從那句“當兵的有什麼了不起,殘疾人有什麼了不起”這句懟中可以看出,又是一個五穀不分、不知感恩的“巨嬰”,毫無社會責任感的那種。

來一次“軍人依法優先”法規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

高端大氣的福鼎站

最可氣還在後面,才知道福鼎小站的行為不是完全沒有來由。隨後,福州車務段搞了一段說明,不說明還好,一說明反映暴露了整個鐵路系統的認識問題。你來看,12306的客服是怎麼回答的:如果火車站調子軍人優先窗口,軍人就可以享受優先,如果沒有設置軍人優先窗口就不能享受優先。原來,福鼎火車站的說法是上行下效!!!福州車務段則把這個問題歸結於服務態度問題,對售票員和客運值班員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和相應的經濟考核。這就有點搞笑了,這是罰個一兩百錢獎金可以糊弄過關的嗎?

福鼎火車站的售票人員是違法,12306的客服人員則是不懂法!

來一次“軍人依法優先”法規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

福州車務段的回覆

其實,全國也有很多車站做得很好,贏得了軍人包括退役軍人的褒獎。前段時間到北京出差,北京南站就做得挺好,雖然候車大廳里人擠人,客流量非常大,但其在旅客檢票進站時,中間是自主刷機進站的閘道,邊上開了一個人工通道,在中間開放前3分鐘把人工通道打開,還一邊說:這裡是軍人依法優先通道,請軍人往這邊來!讓過往軍人很暖心,雖然自己已不享受優先,同樣被暖到了。湖北漢川火車站站不大,但軍人優先窗口、優先通道一個不拉;蕭山國際機場把軍人通道與頭等艙放在一起,感覺不一般;紹興東火車站也是一個小站,但其設立了重點旅客、軍人專座,等等此類的例子很多,不是能不能做到的問題,而是想不想去做的問題。而這個想不想,說到底是對人民子弟兵的根本態度,是對國防和軍隊建設的認識問題。

來一次“軍人依法優先”法規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

蕭山國際機場的軍人優先標牌

來一次“軍人依法優先”法規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

紹興東火車站的軍人專座

依法優先,是國防法、兵役法、軍人優撫條例等法規明確賦予軍人的合法權益,但他人不能隨意強制剝奪。就像個人的合法財產,自己可以主動捐出,但別人不能以照顧困難群眾的道德理由強制他全捐。其實說到底,還是法治是否被信仰和軍人的社會地位問題。

在此,強烈呼籲國家退役軍人事務部會同全國人大相關部門,對軍人依法優先法規落實情況進行一個全國性的執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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