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孩子就代表一個家庭。你覺得人販子死刑應該嗎?

雷勳強呂家傳官方代理


有人說中國人是為小孩活著,恨不得把全部的好東西都給孩子。從這個意義上說,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簡直罪大惡極,十惡不赦。更別說有的人販子把小孩拐走之後,打傷打慘去做乞討工具。如此惡劣的犯罪行為,必須保持死刑的威懾。

法家一直認為人性是惡毒的,為了錢可以去鋌而走險,可以泯滅人性。所以對這些犯罪分子施以重型,重典治亂才是最佳選擇。

當然了,在對人販子死刑的同時,也必須嚴厲懲罰收買兒童的人。同時應強制推行兒童在上戶口時DNA登記管理。


律師獨角獸


一個孩子就代表一個家庭。我覺得人販子當然應該判處死刑!

有的網友說,人販子判處死刑,可能引發更多的問題,比如小孩會更多被殺等等。但是,我覺得這種說法很搞笑。販毒情節嚴重也判死刑,是不是也不對呢?因為犯罪分子,也可能破罐破摔,為了高額利潤鋌而走險呢?反過來,如果人販子輕判,又如何震懾他們?所以,我覺得鑑於人販子的巨大危害,必須要嚴判,參與的都要處以死刑。而參與買孩子的人也要進行刑罰,並處以高額罰款。只有這樣才能打擊人販子的囂張氣焰。

而經過一輪猛烈的打擊以後,要想杜絕這一現象。還需要採用高科技手段。比如在小孩出生後就在體內植入微型GPS芯片。植入位置作為機密,不允許醫院洩露。從而使家長和派出所等可以實時監控孩子的去向。一旦超出一定範圍就啟動報警裝置。這樣就可以利用高科技手段,防止犯罪分子得逞。從而大幅度減少誘拐兒童的情況發生。

總之,治標的做法就是用死刑嚴懲犯罪分子,治本的做法就是能夠通過實時監控孩子去向!


地震博士


一提起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就有一種莫名的恨意。我的堂哥是緝毒警,他曾經給我講過這麼個事。他們大隊在公路上“查卡”,碰上一輛麵包車,一個男的開車,女的抱著一個熟睡的孩子,看起來有兩三歲,女人稱他們是一家三口回老家。

這種情況本來很普通,但是有一個細節引起了一名女警員的懷疑,那個婦女下車後,在警察檢查車輛的十多分鐘的時間裡,竟然沒有仔細看那個孩子一眼。這是女人特有的直覺,試想一個女人抱著一個熟睡的小孩,正常情況下哪個母親不擔心孩子突然醒來呢?

這一家三口就被扣下了,帶回去一檢查,很明顯就能感覺出來孩子肚子裡有東西。你想一個兩三歲的小孩,肚子裡藏了好多包毒品,萬一破了,或者情急之下拿不出來,你想怎麼才能弄出來?

後來仔細一查那個女的,是個網上逃犯,她以前就幹過拐賣兒童的勾當,現在還販毒。

人說蛇有蛇道,鼠有鼠窩,很多做“小孩”生意的人販子,都是家族式團伙的成員。一旦團伙形成規模,會經常跨省作案,危害是相當大的。

2009年打拐辦通緝了一批拐賣兒童的嫌犯,對一些重大案犯判處了死刑或死緩,並且對個別買家也判了刑。打拐辦還辦了一件有深遠意義的事——清查買方市場。

拐賣兒童這個事,近些年又開始抬頭。即便現在很多地方的街道上,佈滿了攝像頭,但是當街搶孩子的案件仍然屢屢發生。人販子如此肆無忌憚的作案,那種囂張的氣焰讓人非常氣憤!

一個孩子就代表一個家庭,一個孩子丟失了,可能會毀掉整個家庭。丟了孩子的家庭,傾家蕩產的,家破人亡的有的是,如果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判死刑,相信有很多人販子就不敢以身試法了!但是死刑也不一定能根除拐賣兒童的犯罪案件,畢竟有很多買家的法律意識也非常淡薄,應該對這幫人也進行嚴懲!如果形成舉報重獎、買賣同罪、判決死刑的局面,人販子和買家是不是會少一些呢?


紅色雄起


我個人覺得不應該,因為死刑對人販子實在是太輕了,一死了之,一了百了,但是那些孩子們呢,確實一生的傷痛,根本無法挽回的。

如果沒有了雙手,那孩子們怎麼吃飯,每次被人喂的時候怎麼想,每次穿衣服的時候又怎麼想,他可能一生都無法撫摸任何東西,因為他的雙手...

而且傷害了一個孩子,損傷的確實兩個家庭的祖宗三輩,或許這兩個家庭就無後了,他們生命的延續也就到此為止了。

對於這兩家的傷害是用什麼都無法補償的!

如果是我的話,我建議直接把人販子送到某個大型的礦場或者某些地方,直接勞改,然後到年齡了再槍斃。直接死太便宜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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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有些磚家說為了孩子的安全,我認為這樣說毫無道理,是對更多孩子的不負責任,降低處罰力度只會讓人販子更加猖獗,丟的孩子會更多!看看以色列就知道為什麼恐怖分子不敢惹它,因為它絕不對恐怖分子妥協,你若敢惹我,即使追到天涯海角我也要弄死你,這麼做反而對絕大多數國民有利,打擊拐賣兒童一個道理,因為死刑這種極刑一定會震懾這些沒有人性的畜牲,而且會更加顯示國家法律的不容置疑的權威性和打擊犯罪的堅決性,同理,一個自稱為大國的國家如果對犯罪妥協的話,那也只有呵呵了!


TOPLINE首席打假衛士


應該,他們殘害兒童,把孩子弄殘再沿街乞討,它們剝奪了孩子快樂的童年,也讓孩子的家人嚐到了失去孩子的痛苦和悲哀,也導致了不少家庭妻離子散,一定要判這幫畜牲死刑沒有商量,還老百姓一個安穩幸福的生活,沒有死刑人販子都在拐賣兒童的路上,還老百姓一個公道吧!


善心永遠大愛無疆


人販子為什麼這麼猖狂,還不是打擊力度不夠。只要是人販子,抓到一個槍斃一個,自然有人覺得風險太大而放棄這個念頭。還有就是買的人,一樣要收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自然買的人也就少了。打擊不夠,就有人有僥倖心理。


灬26520115


死真的太便宜他們了,千刀萬剮也許是最好的結局,只有這樣,才能讓他們感受到丟失孩子的父母的那種絕望與心疼!

下面是網上一段記者與人販子之間的對話,由此可以窺見一斑,他們的毫無人性暴露無疑:

“你為什麼要販賣兒童?”
“錢來得快又比較簡單。”
“你不知道是犯罪嗎?”
“不就是一個小孩嗎?他們可以再生唄!”
“你參與過多少次販賣兒童的犯罪行為?最多一次拐了幾個?”
“記不清了,每個月都賣好幾個。最多一次好像拐了3~4個,記不清了。”
“被販賣的兒童的去向?”
“全國各地都有,有專門的人賣的,我就負責拐。上面人不允許我知道孩子下落,說是怕警察查到他們。”
“你的作案手法?”
“哄得聽的就騙,太機靈的就搶,不聽話的就打暈帶走,大人不留神就下手了。”
“那些孩子會怎樣你想過嗎?”
“我也不知道是賣到哪裡,我只是負責拐的。城市農村指不定的,我也不知道,哪有要的就賣哪裡去。”

“你是不是瞄準了一些兒童作案的?”
“看著健康的就留意一下,穿著漂亮的也留意,質量好的才能賣個好錢,就算是有錢人的小孩也賣不了多幾個錢。”
“拐賣過程中你是否曾殺害兒童? ”
(沉默了一會,點頭)
“那娃哭聲太大,差點把人招來,和我一夥的怕事,就把娃丟河裡了。這是他乾的,不是我!”

現在的人販子的犯罪手法花樣翻新,令人防不勝防,有假扮外賣小哥騙取孩子開門,然後以還有飲料在車上,騙取孩子下樓拿飲料的;有走街串巷的移動兒童充氣城堡,在頂端的卡通人物像中暗藏通道,孩子掉進去就出不來了;有一群人當街搶奪孩子,還汙衊孩子家長是人販子的;有假裝醫生,帶剛出生不久的孩子打疫苗的;有在小區樓下與帶孩子的老人搭訕混臉熟,然後伺機帶走孩子的人販子……

被拐走的孩子,男孩一般會被賣給那些想要男孩的家庭,女孩則命運悲慘,可能就是落入火坑,而那些人販子口中的“殘次品”,賣不出去的孩子,就可能被打斷手腳,讓其沿街乞討。曾經一位母親在樓上晾衣服,看見人販子接近在樓下玩耍的女兒,連忙下樓,還是遲了一步,幾年後,母親在大街上看到了雙腿被截肢、舌頭被割掉的女兒正在街上乞討……

人販子的罪惡是罄竹難書,永遠也說不完,對付人販子,如果可以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制度,我肯定舉雙手贊成,如果恢復五馬分屍,我也毫無猶豫地舉雙手支持!他們眼中的“錢”,是丟失孩子家庭的“寶”,這種創傷也永遠不可能痊癒,就像劉德華主演的電影《失孤》一樣,孩子沒了,家長的一生都不得安寧,不知道孩子在哪個角落裡遭遇著什麼,也許在尋找的路上才能有所解脫……

我們痛恨人販子,也不要忘記了那些收買兒童的家庭,正是他們的需求才產生了這種罪惡,必須要讓他們也付出代價,希望支持收買與販賣同罪,一樣都是死刑!

最後,希望所有孩子都能被溫柔以待,在父母的陪伴下健康成長,願天下無拐!


打虎拍蠅


我覺得對於人販子不應該槍斃。這個會給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一個希望,因為他們只剩下希望了。我覺得購買者應該槍斃,買孩子的人抓一個斃一個絕不姑息!沒人敢買,人販子的問題就好解決了。


不空白1


拐賣人口 人販子 嚴懲不貸

謝謝悟空問答,謝謝悟空小秘書,謝謝!

對子拐賣人口、販賣兒童的犯罪分子,必須嚴懲。因為他們的犯罪行為,造成了多少的人間悲劇,摧毀了多少個受害家庭的幸福,可以說是對一個家庭的打擊是毀滅性的。

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希望,是一個家庭的未來,是一個家庭的所有。可以這麼說,所有的家庭都是為了孩子!孩子,對一個家庭來說,不光是希望,還是一個家庭所有快樂的源泉和動力。

因為失去了孩子,這個家庭就是天塌了。首先就是家庭不完整了,失去孩子的痛苦,對於孩子親人來說,是無法形容的,彷彿整個世界都不存在了。那種打擊,對整個家庭是毀滅性的!

就不說為了找孩子所付出的一切了!如果短時間內能找回孩子,情況還可能好一些。如果長時間的找不到,或者很久以後十幾年二十幾年……,即使找到了,那也是一個人間悲劇。這個家庭也永遠無法回到以前的幸福了!

對這些犯罪分子無論怎樣的處罰,都是他罪有應得!執行了死刑,也無法彌補那些失去孩子家庭的痛苦!想想這些家庭的無助和痛苦,法律在他們的眼裡是多麼的無力!但,我們永遠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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