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封建專制的定義:權力大、官本位、皇帝左右律法、道路以目

【聲明:純屬講述歷史,觀點可能不對,還請指正討論。】

什麼是專制主義呢?

專制制度是以最高統治者獨自掌握國家權力,實行專斷統治的一種國家制度。奴隸制時代和封建制時代的君主專制,以及資本主義時代的法西斯專制都是這種形式的國家制度。其特徵是:統治者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和權威,不受任何限制和約束,獨斷專橫地行使這種權力而無相應的責任。統治者獨攬國家大權,集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於一身,言出法隨,號令如山,舉國上下一體遵行,形成以最高統治者為中心的統治體制,對全社會實行專橫統治,通常採用各種野蠻殘暴的手段統治鎮壓人民,控制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包括人們的思想意識。這種統治時常伴隨著矇昧主義政策和恐怖氣氛。

秦始皇在統一山東六國的同時,創建了一個皇帝獨裁、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政治制度。這種制度本身規定,“天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為了確保皇帝獨,,裁,在地方施行郡縣制度,在中央施行三公九卿制度,地方官和中央官一律由皇帝任命,實行官僚制度,漢承秦制,使這種專制制度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和鞏固,至清朝軍機處的設立,標誌著皇帝獨裁專制制度的發展達到了極限,康熙皇帝曾說:

“今大小事務,皆朕一人親理,無可旁貸。若將要務分任於人,則斷不可行。所以無論鉅細,朕心躬自斷制。”在皇帝獨裁、君主專制的政治氛圍下,所有臣民都被剝奪了自由,即使是在統治階級內部,也毫無民主可言,皇帝的意志,就是法律。

專制制度的另一個重要表現,便是君權高於神權,這是中國古代社會政治生活區別於西歐大陸的一個顯著特徵。在古代中國,既不存在貴族分權執政的共和制,也沒有神權凌駕於皇權之上的教皇制。這是因為,一方面,中國古代社會是建立在以宗法血緣為紐帶的家族關係基礎之上的,據考古證明中國早期國家的形成並沒有像古希臘、古羅馬那樣建立在氏族血緣關係瓦解的基礎上,而是在氏族血緣關係保留的情況下直接進入文明階段,因此,國家關係、君臣關係只是家族關係、父子關係的擴大和延伸,在君父權威以及家族倫理教化環境下成長起來的歷代中國人,陶然於倫理親情,注重對現實人際關係的把握,視天下如家庭,並通過自然經濟陶冶出來的君臣倫理親情與臣民溝通,直接干預臣民的生活,使自己的權利和威勢滲透於社會機體的每一個角落。他們所強調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是“六合之內,皇帝之土......人跡所至,無不臣者”,決不容許妨礙皇權專斷的政治因素橫置其間,更不能容忍神權凌駕於皇 權之上。

關於封建專制的定義:權力大、官本位、皇帝左右律法、道路以目

有哪些特點

其實,不只是封建社會,後現代時期,世界文明的發展並不平衡,有些國家人民已經比較充分的享受到了文明、自由與民主帶來的快樂,有些國家雖然在世界文明發展的一浪又一浪推動中有所進展。但總體上還不能脫離專制與愚------民。這些國家不管是富裕的還是貧窮的,也不管是民族的還是宗教的,都不同程度的表現出以下特點。

1、設置一種超凡的無法制衡的權力,這種權力是實施專制的必要條件。這些權力行使不是為了人民,而是為了某一部分人或某一集團的利益。

2、權力的取得暗箱操作,一般由上面的人授意或任命,而非人民推舉或選舉。

3、權力成為以個人為中心的權力,權力首先是為權力擁有者服務,這往往形成權力網,形成那種官--官-------相護。在這些國裡,權力的移交和繼承者往往是權力者的兒女或親信。

4、在這些地區,權力由法律規定的權力,也有法律沒有規定的假冒偽劣權力或特權,而這些假冒偽劣權力或特權要比法律規定的權力利用的還徹底還氾濫。

5、法律的制定缺乏透明性,公正性。一些法律的制定從潛意識上講從深層次上講傾向於某一部分人或某一集團。以法律的名義保護了一部分人。

6、這些地方官本位思想嚴重,官人成了人們精神生活的管制者、社會財富的分配者和社會事務的仲裁者。在這樣的社會里,沒有當官的想當官,當了小官的想當大官,許許多多的人都有著說不清的官情結。

7、官辦媒體---氾濫,這些媒體花著官們從人民那裡搜刮來的錢,不為人民說話,只是充當官員們的能活動的舌頭。

8、打擊異己,對不同的聲音不同的意見採取高壓,全方位對這些人進行攻擊,不惜採取一些很惡劣的手段,在這方面乾隆和朱元璋很有代表性。

9、壓抑民眾的個性發展,民眾被一種偏執的思想或意識灌輸,民眾在不知不覺中變成了易於統治的弱智,普遍缺乏獨立思考的能力和張揚的個性。

10、在這些朝代和地方,有兩種意識很強烈,一個是主子意識,一個是奴才意識。缺乏基本的愛自己和愛別人的意識,

有著很不健康的僥倖心理,幸災樂禍是最突出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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