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一時衝動,故意碾壓碰瓷者,法律將如何判決?

小小米格


一鍵代償觀點: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是故意碰瓷,也有證據證明司機是故意碾壓,則會按照激情傷人處理。

咱們先對這一情況做一個實際狀態下的設想,一位司機開車正常行駛在馬路上,這時候一個碰瓷老太突然冒了出來倒在車前,不過,好在車上有行車記錄儀,把故意老太碰瓷兒這一幕拍了下來。然後,司機下車與老太理論,老太獅子大開口,向司機訛詐鉅額賠償,並且言語中還摻雜這挑釁,然後司機被激怒,上車一腳油門,從碰瓷老太腿上壓過去,沒想到,碰瓷老太手裡也有錄像設備,剛好拍下了司機故意碾壓的這一幕。

如果,符合以上所有條件,那麼才會滿足司機故意碾壓碰瓷者的各種條件。也就是說,雙方都有直接證據表明對方有過錯。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還是司機的責任更大一些,如果碰瓷者傷情過重的話,甚至司機還有可能涉嫌刑事責任。

可能很多人會感覺這對司機不公平,但是,我們必須清楚,在這種情況下,司機手裡有證據證明對方是碰瓷者,那麼,司機是完全可以選擇另一種方式來解決的,那就是向警方報警,然後拿著行車記錄儀拍下的視頻證明對方是故意碰瓷兒。這種情況下,那司機肯定是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的,並且碰瓷者還要受到行政處罰。並且,如果司機堅持說碰瓷者給自己造成了精神傷害,還有機會向對方索要精神損失費。

但是,現在的情況是,司機放棄了這個最正確的方式,而選擇了更為不理智的方式,也就是直接碾壓碰瓷者,並且對方還有視頻證據作證。那司機是百分百要承擔責任的,並且還是主要責任。這就好比我們抓到了一個小偷,人贓並獲。其實,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報警,然後等警察來了就好了,誠然,你打他一頓也沒什麼,可能警察也不會追究。但是,如果你在抓到小偷後把他打死了,那肯定還是要判刑的。一方面來說小偷罪不至死,另外來說,我們個人也沒有執法權。

當然,因為這時候司機是被碰瓷行為激怒的,所以才不會按照故意傷人處理,而是激情傷人,這個罪責可能會輕一點。但是,請記得,如果在自己有證據證明對方是碰瓷的時候,只需要打電話報警,讓警察來處理就好了,千萬不可一時衝動,把本來無責的事情,變成有責了。


一鍵代償


故意碾壓?如何判斷?司機會自己承認嗎?

碰瓷作為近幾年的一種奇葩現象,早為廣大司機詬病,這些個傢伙不僅碰起瓷來不要命,甚至還會採取自殘方式碰瓷。

但是,隨著監控技術的發展,和車載記錄儀的流行,碰瓷者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了,包括在司法實務過程中,碰瓷者因此發生傷亡事故,司機都不會承擔賠償責任的。

這樣的判例已經有了,大家可自信百度搜索。

至於題主說的司機一時衝動故意碾壓碰瓷者,至少目前來講還甚少看到類似新聞,我們可以假設幾種情形來分析:

1、下車吵架後故意碾壓

比如司機被碰瓷者攔住後下車與對方理論,結果談半天沒個結果,一氣之下司機上車就把對方給碾壓過去,這種行為或許涉嫌故意傷害。

並且,這種情況警方取證也好取,證人證言也便於尋找,尤其是大白天發生在人多的鬧市區。

這種情況對司機很不利。

2、無意識碾壓碰瓷者

比如司機開車沒有出現停頓、偏離正常車道,徑直開了過去,並且之後速度也沒減就開走,這種情況下你想定司機責任也很難。

按照正常人思維,你要開車碾壓一個大活人,哪怕是個碰瓷的,面不改色心不加跳,壓了過後大搖大擺走掉,這樣心理素質極強的人貌似沒有吧。

警察如果找到對方,除非他承認就是要壓死那個碰瓷的,若不然要定對方的罪很難啊。

因此,在與碰瓷者無任何交流,車子徑直開走傷到碰瓷者的情況下,司機是不用擔責的,當然,他要是自己承認要撞人那也沒法……


普了次法


最近也有發生一起類似司機碾壓了碰瓷者的事件,我結合具體的事件作分析。

事件案例

事件發生當地的一名司機,行駛至一個沒有信號燈的交叉路口。由於天色昏暗,視野不是特別清晰。

司機出於謹慎,在車內左右張望確認周圍來車,準備左轉。

這時候,從車後方走上來一名男子,順勢倒地,趴在了車輛的前方。這名男子距離車有一段距離,明顯是進行碰瓷的行為。這時候車內的司機,不知是沒有留意到,還是出於故意,直接將車撞了上去。

此時壓到人的車輛,經過短暫剎車停住後,司機並未下車。而後,車輛又繼續向前行駛,第二次碾軋了該男子。

律師分析

上述男子的碰瓷行為,是毫無疑問。那麼對於開車進行碾壓的司機,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呢?

對於司機是否留意到前方有男子躺在地上,在這不好判斷。

根據《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假如是故意碰瓷,在有行車記錄儀或者監控充分證明的情況下,司機來不及剎車導致事故,致使碰瓷者被碾壓,司機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但是如果司機在明知現場情況,還因為一時衝動進行碾壓的話,則需要承擔責任。根據造成結果,如果故意碾壓造成嚴重後果的話,會涉及刑事責任。

上述案例中,即使司機先前是因為沒有留意到而開車上前,但是之後在駕車明顯出現異常後,沒有停車,而是繼續行駛,導致二次碾壓

,恐承擔一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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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家


法官一時激動說,司機碾壓碰瓷者是心情緊張所致,主觀上沒有故意行為,為弘揚正義,嚴懲碰瓷者的違法行為,法院判司機無責,碰瓷者咎由自取,並賠償司機一切精神損失!同意的請點贊👍


手機用戶3770519062


雖然從情感上,我非常能理解你,你是我們心目中的“英雄”!但是,衝動絕不是“犯罪”的理由,尤其是為了這樣的一群“垃圾”去犯罪,不值得!因為在法律上,如果認定為“故意碾壓”,就確實構成了“故意傷害罪”或者是“故意殺人罪”。

用衝動的行為解了一時之氣,但是面臨著的兩個嚴重的後果

我理解,我們遭遇碰瓷者的氣憤心情,用“恨不得殺了他”來形容也不為過,可畢竟只能形容一下而已,我們是不能真的這麼做的。

如果你真的做了,那麼就面臨兩個嚴重的後果:

1.面臨刑事處罰。

故意碾壓,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則還構成了“故意殺人罪”。為了一時之氣,值得嗎?答案都在你我心中。

2.鉅額的民事賠償。

很遺憾的告訴你,所有保險對故意行為導致的事故“統統拒賠”,包括交強險。所以哪怕你買了200萬的三者險也沒用了,因為保險公司不會賠錢。

那怎麼辦?只能讓家裡人湊錢賠償,你拖著不賠也沒用,只要你名下還有財產,法院也會強制執行。

所以,如果真發生了這種情況,出於同樣對碰瓷者的痛恨,我只能建議你趕緊把財產轉移了,不管用什麼方法,因為這個民事賠償只是你的個人債務,跟你老婆都沒有關係的。這樣至少在經濟上能保全你的家人。

所以,碰瓷就讓他碰吧!我們別真把碰瓷弄成“車禍”,因為搞得不好,我們自己也要給這些“垃圾陪葬”,不值得!

遇見碰瓷者,兩招解決:依法解決絕不私了和同意賠償絕不墊付

遇見碰瓷,我們該怎麼辦?簡單跟大家說一下,主要是涉及現場處理和事後賠償的。

一、現場處理

現場處理最關鍵,我們需要把握以下幾點:

1.必須報警處理,絕不私了

人傷事故必須報交警,這就是依法處理。記住,不管傷情如何,不管責任如何,統統報交警處理。因為如果你選擇了私了,等你走後人家可能報交警說你肇事逃逸,如果你沒有證據來證明你們私了了,那就等著吃虧吧。

2.如有多人人身攻擊,就直接鎖車,坐在車上等待交警處理。

二、事後賠償:同意賠錢,但決不能墊付

只要你墊付,你就上套了,誰都幫不了你了,只能抱著“破財消災”的想法安慰自己了。

切忌!切忌!請遵守以上兩個規則,我們至少在與“碰瓷黨”的鬥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保道筆記


衝動是魔鬼……即使是碰瓷的,故意碾壓也觸犯了刑法,可以定性為“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10年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或死刑。後果十分嚴重,作為駕駛員不要因為人z而毀了自己的人生,報警處理就好。

不過法律對於無意碰撞碰瓷者也有專門的規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1、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有充足證據能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而且機動車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這10%由交強險承擔,只是第二年買交強沒有優惠了;

2、規定特別指出,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這就是說遇到碰瓷的交強的10%都可以省了,前提是有充分的證據。

還有相關法律規定,對待碰瓷行為,只要涉案金額足夠大,按照不同案情分類,可以定性為: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以遇到碰瓷的別跑,先報警,要錢要少了都不行,不夠定罪標準都不給你,留存好證據等警察吧。

碰瓷的這群人啊……可恨


天和Auto


對碰瓷者氣不打一處來,所以這個答案前半部分講法理,後半部分談感受您樂一樂就好別認真。



對司機的主觀故意性判定,將成為責任認定的關鍵,如果通過現場監控足以認定碾壓司機具有主觀性,是故意壓過去的,那就必須按照故意傷害罪來認定,肯定是要負擔絕大部分責任的,醫藥費什麼的賠償少不了了,碰瓷者負擔次要責任。


下面來談一下對碰瓷者行為的看法。碰瓷的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鑽法律的空子,為人不齒,而且一般沒辦法治他們!



我有個朋友就碰到過碰瓷的,當時他開著單位的公車,碰瓷者一下躺在車前,他當時也年輕,想著息事寧人別被領導批評,就給了100塊打發走了,後來他跟我每次喝酒說起來就生氣,有一次酒後說氣話,說以後他自己也學壞了,真的再遇到碰瓷的,就假裝沒看到直接壓過去。下車給他做心肺復甦,按壓人工呼吸,把他肋骨給他按斷了肺泡吹爆了才解氣!我趕忙給他夾菜勸他消消氣……我就勸他,那萬一人家真的是被你撞了呢,你怎麼判定人家是不是血糖低暈倒了,這也不是個辦法呀對吧?



所以,為什麼我們看到類似下圖這樣碰瓷者被碾壓的圖片會拍手稱快?因為他活該呀!想著坑別人的錢,無辜的人被他們欺負還沒地方說理,冤不冤?氣不氣?


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做事情還是要有良心底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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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換一種角度,講觀點升一個高度,牆裂後是磚,我是專門引玉的拋磚人——牆笑裂

牆笑裂


我打個比方:如果我開車在一個很陡的下坡路上,路很窄只能一輛車通行,路兩邊都是懸崖掉下去必死無疑。我後面有一輛滿載的大型貨車剎車失靈,我也發現了後車的情況,我只有加速通過陡坡,儘快開到平地上才能保命。但這時候,好死不死的碰瓷者出現了。

這時我有兩種選擇,緊急剎車,不僅不會撞到碰瓷者,還可以阻擋下後面的貨車,碰瓷者就有足夠的時間躲避危險,但我必死無疑。第二種,繼續加速直接把碰瓷的撞死(以當時的車速和我車的配重,我認為對方被撞到必死無疑),但我可以活命。

我為自己活命我選擇了第二種,最後碰瓷的被我的車直接撞飛到路邊(後車沒有壓到碰瓷),當場死亡。

根據,我行車記錄儀的錄像,可以證明死者明顯是碰瓷的。行車記錄的錄音,也證明了我是故意撞死他的,我也知道撞上去他必死無疑。

這種情況下我構成故意殺人嗎?


驕傲no貓


司機雖然太沖動,可是碰瓷的人也太可恨了,感覺司機就是正當防衛。要是法律規定,碰瓷的死了白死。相信以後就沒有人碰瓷了。堅決支持碰瓷死了白死,拐賣兒童的必須死刑。闖紅燈的撞死不用擔責。


用戶2083006226846


我的定義“碰瓷”是故意陷害、勒索行為,讓車撞死是故意的自殺行為,與車駕駛員無關。比如,你遇見飛機、輪船、火車、汽車、高山崖、大廈、大海等,你務必要去碰、撞、跳故意找死,誰能阻止,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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