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一偷狗男子被村民抓住,並將其與狗鎖在一起的這件事?

娛小萌


偷狗男子被人抓住,然後就被人把他和狗拴在了一起,這件事情看了以後讓人感慨良多



首先,對於偷狗的男子來說,人們非常痛恨他,看來不是一次偷狗,而是多次偷狗了。雖然我們覺得他被人抓住以後和狗拴在一起,對他來說也是一種傷害,覺得他也挺可憐,但是他的行為是由於他的偷盜而造成的,因此我們可憐他也沒有什麼用處。這就叫咎由自取。你不偷盜別人肯定不會這樣對待你。



其次,雖然最近關於狗的話題很多,有些狗都有這樣那樣的一些毛病,成為人們詬病的對象,但是在農村,有些狗,它是家裡養的,狗能看家護院,幫助老百姓做好多事情,人們對這狗感情很深,人們對待這個狗,就像對待自己的家人一樣,假如狗沒了,人們傷心流淚,很多人都非常的難過,所以說對於偷狗的人,他們非常痛恨,這也是人之常情。



第三,我感覺不是人們沒有法律意識,而是這樣偷狗的人很可能即使被抓住了,也有可能很快就會放走了,抓了放放了抓,再去偷禍害老百姓,人們覺得把它交給執法人員沒有什麼用處,所以說才用這種方式來洩私憤。如果真的抓了一個小偷以後嚴加懲罰,讓小偷再沒有機會去偷盜,那麼人們很可能就會相信法律,相信那些執法人員了。



文明養狗,愛護百姓的財物。小偷可惡,老百姓本來就太不容易了,千萬不要做那些禍害百姓的事情。


平原春秋


大實話:這就是偷狗者應該承擔的風險,沒有什麼不合適的。

首先,對於這種事我是舉雙手支持,一方面來說可以讓偷狗者非常深刻地體會到偷狗的懲罰,另外一方面來說,村民也是在幫助執法人員捉拿犯罪分子,這真的是兩全其美。

從上面的圖片中我們可以看到,紅色內褲男被用狗鏈子綁住了雙手和雙腿,並且和狗拴在一起。看到這裡,估計周律師的正義感就來了,這不是侵犯偷狗者的人權嗎?這就是對偷狗者的人格侮辱啊。必須把這些刁民法辦,實在是太猖狂了。



但是,我們考慮一下實際情況,那是在農村,你說村民不用狗鏈去綁住偷狗者那用什麼綁?要知道,村民可是不允許擁有手銬的,但是,如果你不把偷狗者綁起來,這些偷狗的人跑了怎麼辦,不還是得麻煩警察叔叔再抓捕嗎?說現實一點,如果真的這樣的話,這就是浪費警力資源了。

至於有的人說這是對偷狗者的不尊重什麼的,我想說的是,一個小偷還要什麼尊重,自己什麼身份自己心裡沒數嗎?說難聽一點,也就是一些聖母喜歡在這種時候談什麼人權之類的,但是,請記得尊重是靠自己爭取的,不是人家給的。甚至我可以這麼說,恐怕這個偷狗者都不會感覺有什麼不合適,你們激動個什麼啊。

當然,從狗的角度來說,這確實非常不合適。要知道,在農村狗可是看家護院的,是對整個家庭有貢獻的,怎麼能和一個小偷綁在一起呢?這就是對狗的侮辱和不尊重。所以,希望下次村民再抓到偷狗者的時候,儘量把他們和老鼠綁在一起,不要再和狗綁在一起了,確實對狗挺不公平的。

而從偷狗者本身的工作性質來說,他們也應該考慮到自己在失手的時候將要面臨什麼樣的風險,並且也有責任承擔這種風險,說難聽一點,創業還要承擔賠錢的風險呢?偷狗難道就得是隻賺不賠嗎?沒這個道理吧。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偷狗賊被抓純屬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倒是應該問問那條狗狗樂意不樂意和偷狗賊鎖在一起。

在農村,養狗看家護院幾乎很普遍,不過由於農村的條件特殊,家中不一定經常有人,而且沒有監控攝像頭等,偷狗賊一般最喜歡去農村偷狗。有些偷狗賊甚至攜帶凶器,結夥進村連偷帶搶,對村民造成了不小的威脅。雖然法律上規定狗是私人財產,但是,一般人養狗都要投入精力和感情,知道自己的狗被人偷走多半是吃了狗肉,大部分農村人對偷狗賊可謂恨之入骨。

10月7日,國慶節的最後一天,廣西靈川縣定江鎮大豐東村村民抓住了一個偷狗賊。網上公佈的視頻顯示,一名男子被村民用狗鏈捆綁了手腳與一隻狗鎖在一起,該男子的褲子被脫到腳腕處,露出了鮮紅的大褲衩,乍一看還透著一絲可憐兮兮的樣子。

但是,如果你知道偷狗男子的行為,一定會覺得這樣做簡直是便宜了他。據村民講,該男子還有同夥,而且他們在光天化日之下手持長刀,進村偷狗,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在村民圍追偷狗賊時,其中一名男子甚至持長刀威脅村民並搶了村民的車子,奪路而逃。這名被抓的男子暫時被村民控制住了。隨後,村民報警,警方趕到現場將另一名開車逃跑的偷狗賊抓獲,並找到了車子,等待偷狗賊的除了法律制裁還有經濟賠償。

那麼,村民用狗鏈把偷狗賊和狗狗鎖在一起的行為是否合適呢?

個人認為沒有什麼不妥,理由如下:

1,,偷狗賊多是不務正業的人,而且攜帶凶器,很多時候偷不成就變成了搶。無法預見他們的危險性,抓住後必須先限制其行動,而用狗鏈鎖住偷狗賊屬於就地取材再正常不過了。

2,村民合力位捕偷狗賊屬於私力救濟,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不受侵害。即便在追捕期間對偷狗賊造成了一定的傷害,也應當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不應該為此擔責。

3,村民之所以把偷狗賊同狗鎖在一起,完全出自最樸素的認知,因為這是某種意義上的“人贓俱獲”。不過,此舉可委屈了狗狗,估計它才是最委屈的那個。

綜上所述,村民的做法沒什麼問題,偷狗賊既然選擇犯罪,就要為此付出應有的代價。


夜雨如書


我想說一句活該,你說一個青壯男子幹什麼買賣不好,非要偷狗?在農村偷狗,無異於殺人妻兒多人子女的大罪了。但是對於用鐵鏈將男子的腿和狗鎖在一起這個事情,我覺得有些欠妥當,但是我覺得的不算觸犯刑法(限制人身自由)。

首先是該男子偷狗在先,要知道一般的偷狗賊去農村偷狗的方式主要是下藥或射擊的那種弓弩,至於使用的毒藥也五花八門,偷來的狗主要用作肉狗,也就是上了餐桌。如果在我們老家發生這種事情,這個人被抓住,根本不會只是跟狗鎖在一起那麼簡單,說不得要打一頓的。

可能很多人會覺得將男子與狗鎖在一起有些侮辱他了,甚至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嫌棄,我覺得不可以這麼想。你試想一下,在農村能控制人自由的工具除了鎖和繩子還有其它東西麼?之所以鎖起來的主要原因是怕他逃跑(據說還是持刀)。而且村民在鎖住他之後並沒有進一步侮辱毆打偷狗賊,僅僅是鎖住了他,至於跟誰鎖一起不重要,重要的是民警來了交給民警,這種做法是值得讚揚的。


實體店老王


國慶小長假的尾聲,一位身穿紅內褲的中年子被鐵鏈與狗拴在了一起,瞬間“爆紅”於網絡,引發廣大網友的圍觀。原來,這位“內褲哥”因偷狗被抓,被村民用栓狗鐵鏈鎖了起來!

在小偷家族中,偷狗賊無疑是最遭人恨的。在農村地區,狗是看家護院的幫手,儘管被拴養,還常常吃剩菜餿飯,但其在主人心裡的地位卻並不低。而且,在傳統文化中,也存在在“打狗欺主

”的說法。

通過近年來的新聞可以發現,南方地區的偷狗賊下場無疑是很慘的,常有人因偷狗被村民打傷、打殘,甚至因此喪命。而此次靈川縣的這為內褲哥,儘管遭受了“凌辱”,也受到了一定的皮肉之苦,但相比之下,也算是十分幸運了。

當然,偷狗賊被抓後還是應當交給警方處理,讓其接受法律制裁,用栓狗鐵鏈將其與狗鎖在一起,雖然是“以示懲戒”,但卻不易拿捏尺度,甚至容易構成違法。不過,無論如何,這種事最丟人的還是偷狗賊。

或許,紅內褲為偷狗賊帶來了好運氣,讓其在關鍵時刻迎來了警察叔叔~不過,從視頻來看,旁邊的狗對這位內褲哥,可是滿臉的嫌棄呢!


碣石樵子


偷雞摸狗,對於這種人,被村民抓住和狗鎖在一起,筆者覺得這沒有什麼不妥,起碼對於他來說就是一個很好的懲罰,小偷小摸的這種人,那是最可恨的,抓住判刑吧,又夠不上,只能說治安拘留幾天,又確實對於這種小偷小摸的人來說,又起不到多大的警示作用,要說對於這類人,就該讓他受點這樣的罪,或許能讓其有點改過的意願。



有人說,村民這種做法觸犯了法律,筆者覺得應該不會,對於小偷,這是非常好的懲罰,估計這種處罰能在他心裡刻苦銘心,一輩子都忘不了吧!

小偷摸村裡偷村民狗,其錯在先,被村民抓獲,村民肯定不可能那麼輕易就把他放掉,如果放了,或者說直接扭送派出所,那隻能說按治安罪論處,最多罰款加拘留幾天,他出來還不是原形畢露,而村民這樣做了,對於他來說刻骨銘心,是真正能起到怕的作用。


換個角度講,村民私自用這種處罰方式,或許站在法律的角度來說,確實欠妥當,但是村民就是村民,也不是說都懂法,面臨這種情況,當時肯定是氣憤不已,才這樣做,也是情有可原,當然筆者這樣說不是說贊同村民這種做法,但是也不反對,小偷實在太可惡了。

還有就是也不是說村民是故意這樣對待小偷的,而是據說小偷帶刀,而村民即是怕傷害到自己或者身邊的人,也是怕小偷跑了,對於小偷捆綁後又沒有對其進行侮辱或者毆打,只是給其一個懲罰。村民也是及時的報警並將其交給了民警。所以來說村民這樣做筆者覺得壓根兒就沒有什麼違法。


珞珈評論社


網友都認為這實在是委屈那條狗啦。偷狗賊是農村最讓人討厭的存在,一般抓到了都往死裡打,跟狗綁在一起,可見村民已經是非常剋制了。

以往到了冬天,偷狗賊出沒的就比較多。往往通過毒鏢等非法手段偷狗。要知道村民養狗是為了看家護院,偷狗賊是要把狗賣去狗肉店。所以農村抓到偷狗賊,以往新聞裡有綁在樹上的,有把狗屍體綁在偷狗賊身上的, 以表憤慨。


我覺得此次村民的行為極其剋制了,沒有動手打偷狗賊。以前回答過問題,要是村民動手打了偷狗賊,這還是構成故意傷害的。僅僅和狗綁在一起,挺合法,其實也很合理。

估計偷狗賊最想見到的人就是警察蜀黍,看看叔叔幫他把鏈子解開。估計這賊再也不敢來這條村子了吧。乾點什麼不好,還是少幹這些缺德事。


律師獨角獸


這件事案情非常清楚,沒有什麼模糊的地方。以我對法律的粗淺理解,只能說雙方都犯法了。

偷狗的重點在偷,而不是狗,狗在這裡僅僅是村民的財產,沒有特殊意義。盜竊財物當然是違法的,但未必構成犯罪,通常案值2000元以上才構成盜竊罪,具體到本案的情形,估計那條狗值不了那麼多。

村民可以將偷狗賊扭送派出所,但無權處以私刑。這個“扭送”過程如何界定?想必有一套解釋,基本上應該以約束性動作為主,而村民將其用鐵鏈和狗一起鎖住,涉嫌非法拘禁、人格侮辱,甚至故意傷害。夠不夠犯罪我不敢說。

我覺得若秉公處理,就應該處理雙方,鑑於偷狗者有過錯在先,可對村民酌情減輕。


五次方物語


遊手好閒滴溜轉,好吃懶做一慫漢。從來不想正事幹,偷雞摸狗有手段。

鄉村街道來回竄,居民小區常搗亂。專瞅誰家養狗犬,抓住撒腿跑得歡。

大狗轉身賣飯店,寵物小狗更賺錢。見狗眼開魔掌展,心狠手辣非良善。

狗乃主家一成員,養狗之人最愛憐。大狗聽話護家園,小狗乖乖很好頑。

相處感情不一般,主家待狗似兒男。若是狗丟或被偷,如同刀在心口剜。

賊男屢屢村口現,鬼鬼崇崇有疑點。村裡幾家狗不見,可跟這人有關聯?

提高警惕冷眼觀,果見賊男欲做案。下得誘餌將狗喚,生拖死拽把狗攥。

說時遲來那時快,只聽大喝一聲喊。主家鄰里齊動手,上去就把竊賊按。

此男偷狗是慣犯,村民恨的牙打顫。一邊報警一邊綁,將賊牢牢捆鎖嚴。

雙手倒綁坐一邊,腳上鎖著拴狗鏈。將賊和狗拴一起,村民爭看賊嘴臉。

偷狗之賊人人厭,群情激憤實難免。但應遵章依法辦,衝動之舉不可贊。

所幸捆綁時間短,賊男丟人丟臉面。稍頃警察來到前,將賊帶走牢裡關。



誰憐一燈影


在爾虞我詐勾心鬥角的世界裡,好多人在孤獨前行的路上與狗為伴寵狗成命,可以說現在有的人和狗的感情太深了。對狗比對自己的親人還親,狗的忠誠是當今人類缺乏的優秀品質之一,所以有人罵人喜歡說你還不如一條狗。偷狗賊圖一時之蠅頭小利或者是解一下嘴饞卻不知道動了別人的心肝寶貝。在主人的眼裡這跟偷小孩差不多。你想你偷人家小孩,人家能放過你。假如你偷竊得手了,人家的心情會有多長時間的霧霾。



不過話又說回來,人命再不值錢,總比一條狗命大,洩憤可以,但凡事總要有個度數,如此這般,總有點小題大作之嫌。如果真鬧出人命案更是得不償失,只要人家認識到錯誤,真心道歉悔改。還是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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