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年逾花甲卻娶18歲妙齡少女,臨終前提出一個無恥要求,令人不齒

清朝晚期,遭到諸多列強的入侵,由於清廷的保守派的固執、腐敗,民間起義不斷興起,此時的中國十分混亂,更是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期間一些人出現了新思想,他們意識到國家需要改變、需要進步。康有為就是其中代表之一。

他年逾花甲卻娶18歲妙齡少女,臨終前提出一個無恥要求,令人不齒

康有為,出生於1858年,廣東省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中國晚清時期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在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後,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成為維新變法運動的重要人物。同時也是婦女解放運動的領導人,堅決反對婦女纏足,認為纏足是折骨傷筋,傷天害理的陋習。並且還在廣東創立了“不纏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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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是否認為康有為是個真正愛護女性之人,但事實卻不是這樣,他做的這些都是沒牽扯到自己的利益情況下,不僅如此,他還拼死保留了一條陋習:納妾。

他覺得男人納妾一直以來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倘若干涉就相當於妨礙他人的自由,並且多次在報紙上大寫文章評論取消納妾倡議的弊端。他為何對此事如此執著,原來他不止想法如此,更是親身踐行了自己所說。

他年逾花甲卻娶18歲妙齡少女,臨終前提出一個無恥要求,令人不齒

康有為一生共娶了6個老婆,原配張雲珠、二姨太梁隨覺、三姨太何旃理、四姨太市岡鶴子、五姨太廖定徵、六姨太張光。特別是最後一個老婆張光,那時候康有為已經62歲了,一次在西湖邊剛好撞見年僅18歲的張光,猶如西施在世。便有了佔為己有的想法。併為之付出不懈努力,最終抱得女人歸。雖說康有為在思想上比一般人有所進步,但也終究逃不過“色”字。

他年逾花甲卻娶18歲妙齡少女,臨終前提出一個無恥要求,令人不齒

娶了張光後,康有為也對她十分寵愛,可是說是幸福的日子吧,但卻沒能持續多久,康有為就病逝了。對於張光,康有為是真心喜愛,恨不得把她也一起帶入棺材。但現實確不能如此做,所以他為了死後不讓張光與他人有所交往,在臨終前要張光發毒誓,永不改嫁,張光沒得選擇,無可奈何的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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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為這個做法,大家就可以看出,他不是正人君子,也並非真正愛護女性之人。而且在去世前只留下一箱字給張光,從康有為這樣的所作所為可以肯定,這樣的人難以擔當救世之責,試想一下,一個自己思想都沒有解放的人,又有什麼能力去解放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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