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爭”,即是“兩軍相對而爭利”之義。戰爭中,軍隊使靠不斷地運動來創造有利的作戰地位和制勝的條件。本篇軍爭篇精闢地論述了軍爭的意義、原則、方法及軍爭的利弊等問題。闡明瞭“以迂為直,以患為利“的辯證法思想。同時,也指出了一系列指揮作戰的具體原則。如“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並勿食,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追”等等。
兩軍作戰都希望爭的主動權,這實為一般的軍事作戰原則。在具體的戰爭環境和條件中,原則都不是永恆不變的。因此在每一特殊的條件下,都應對原則、理論加以靈活運用。
在現代的戰爭中,英阿在馬島戰爭中,英軍特遣艦隊攻佔馬島的整個過程中,就運用了“以迂為直”的戰術。這場戰爭持續了44天,先後打了六個回合。英軍採取了避實就虛的戰法,首先選擇了在斯坦利港以外的港口登陸,然後迂迴攻擊阿軍主力,最後發展到攻佔整個馬島。
因此,《孫子兵法》在現代戰爭並未過時。就看戰爭中如何依據敵情進行運用。
以下是對本篇的釋義:
釋義:大凡用兵作戰的法則,是到前線與敵爭奪有利的制勝條件。如何把迂迴曲折的遠路,當成直線進入來作戰。
釋義:兩軍交鋒,既有其有利的一面,也有其危險的一面,如何化種種不利為有利?
釋義:若不事先了解山林險阻、沼澤等地理形勢,便不能行軍作戰;若不能利用當地相鄰嚮導引路,便不能獲知有利地形。
用兵作戰要判斷是否有利才行動,要依戰況變化而決定兵力之分散或集中。所以,軍旅行動要快如疾風,迅速打擊。
釋義:指揮大軍作戰,因視力範圍有限,所以用旌旗做記號;因為傳達命令不易聽到,所以,用鐘鼓做信號。用鐘鼓旌旗統一士兵的耳目,貫徹命令,使勇敢的人不敢不進,怯懦的人也不得落後,並以此順便敵人的耳目,使三軍可以奪其氣,將軍可奪其心。這就是指揮眾人作戰的法則。
釋義:
靜止時,肅穆嚴整,如林木一般;
攻擊時,如燎原烈火,寸草不留;
防守時,如山嶽一樣,不可動搖,不受威屈利誘;
隱蔽時,逆行面擊,如烏雲遮天,使敵人無從知曉我軍實力;
衝鋒時,如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使敵人無從退卻。
釋義:作戰時有幾種情況應當小心警戒。如果敵人佔領高地就不要去盲攻,不要去攻擊士氣旺盛的敵軍或急於揮國的敵軍,也不要去理睬敵人的誘兵。包圍敵人時,要留缺口。對於陷入絕境的敵人,不要過分逼迫。這幾種情形,若急於過急,必使敵軍堅守死活,反使我軍蒙受極大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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