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生態環境建設情況新聞發布會:灕江環境整治實現新提升

桂林市生態環境建設情況新聞發佈會:灕江環境整治實現新提升

9月20日,桂林市環保局召開了桂林市生態環境建設情況新聞發佈會。會上,桂林市環保局副局長蔣永光向在座上午媒體記者從五個方面闡述了桂林市生態建設的工作情況。

桂林市生態環境建設情況新聞發佈會:灕江環境整治實現新提升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桂林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主動適應生態環境保護新常態,以生態文明、綠色發展作為重要引領,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統籌把握髮展與保護的關係,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空氣質量、水環境、城鄉生態環境改善提升等為重點突破口,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在大氣汙染防治、灕江流域保護、環境監管執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環境質量整體穩定並逐步向好。

生態環境質量取得新改善

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計劃,不斷加大汙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力度,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了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2015年,桂林市在全區率先成立了以市長為組長的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環保局作為領導小組辦公室總牽頭負責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通過實施“PM10+PM2.5”雙目標聯控,持續開展重點汙染源、磚廠、燃煤鍋爐和機動車尾氣等汙染源專項整治行動,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空氣環境質量達到2014年以來最好水平,2015-2017年連續三年實現“一升兩降”(即優良天數上升,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均值濃度下降),2017年優良天數由2014年的250天增加到308天,3年增加了58天,成為全區唯一一個優良天數增加的城市;PM10和PM2.5均值濃度較2014年分別下降30.2%、33.3%。通過編制並實施《桂林市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以科學保護灕江為主要內容,實施清單管理。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國家“水十條”考核地表水水質優良比率為100%,水環境質量一直居全區前列。

灕江環境整治實現新提升。

桂林市將灕江綜合治理與生態保護工程列入全市重中之重項目持續推進。灕江治汙工程完成一期汙水集中治理,二期治理正向市區周邊及灕江支流推進,市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灕江流域21家關停採石場全部生態復綠,灕江市區段洲島魚餐館及違法搭建全部拆除,城市汙水集中處理率超99%,汙水直排灕江現象得到有效遏制。桂林市被列為全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試點後,共投入資金4.91億元,重點對灕江流域農村環境進行綜合治理,建成集中式汙水處理設施和垃圾收集系統500餘個,受益人口達到110餘萬人。

生態創建取得新成效。

桂林市緊緊圍繞“生態立市”戰略目標,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每年通過簽定環保目標責任狀的形式將年度生態創建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縣人民政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多年來,我市生態創建工作持續保持全區領先,累計共創建國家級的生態鄉鎮16個,自治區級生態縣6個,自治區級生態鄉鎮116個,自治區級生態村183個,市級生態村1398個;獲得自治區級生態縣、生態鄉鎮的比例均為全區第一。今年,我市未獲命名的縣區也已經積極開展2018年度自治區級生態縣申報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7個自治區級生態縣(區)、5個自治區級生態縣申報工作,為我市創建自治區級生態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取得新進展。

桂林市以中央環保督察作為推進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契機,高度重視、正視問題、迅速行動,邊督邊改、立行立改,強化問責、舉一反三,解決了一批長期難以解決的環境問題,落實了一批長期想辦而未辦成的實事,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環保“一盤棋”格局實現新跨越。

2015年,桂林市被環保部華南督查中心確定為環保綜合督查城市。以此為契機,同年12月,成立了新的市環境保護委員會,市委書記、市長為第一主任、主任,在廣西率先出臺了《桂林市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管理辦法(暫行)》,同時,制定了《桂林市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辦法》,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和市直單位110項環保職責,嚴格落實地方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統責、分責、考責、追責的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體制持續深化,全市形成了“市委政府主導、環保部門統一監管、相關部門齊抓共管、企業守法經營、公眾積極參與”的大環保格局。各級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的環保責任意識不斷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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