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那個刺頭
個人覺得,有幾個細節需要注意。
1.體育老師在外邊教課,教的是自己學校、自己班上的學生嗎?如果是,這個應該是違規的,如果跟本校、本班沒關係,個人覺得應該不算違規;
2.該體育老師在外邊教課,是否佔用了正常的工作時間?有沒有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工作和秩序?如果有,那就是違規,如果沒有,個人覺得不算違規;
3.體育老師在外兼職,個人覺得比語數外理化等主科老師在外兼職,要更容易理解。首先體育老師在校內收入應該是不及主科老師(畢竟體育的地位大家都知道),其次體育老師都是有著不錯的專業技能(比如游泳田徑籃球等等),這些專業技能跟學校本身的工作並不相悖,再次很多體育老師都是練體育出身,本身就有很多的兼職教體育技能的需求和空間。
4.以中國的經驗看,很多體育運動項目的裁判,有相當大一部分來自學校體育老師,比如足協、籃協、網協……像原來的中超金哨孫葆潔,本身就是清華大學的體育老師。這種兼職不僅有利於老師個人的知名度,對學校的名氣也有加成,如果連這種正當的兼職也認定違規,個人覺得是不合理的。
搬不動的小強
我覺得關於兼職的事情,不光是教師,各行各業都一樣。只要加強工作內的質量管控,個人的業餘時間只要不是違法亂紀,沒有任何人有權干涉。如果強加干涉就是“人權”問題了。如果有涉密協議就另當別論了。
老楊 Liven
體育老師來答一波
先表明立場,違規補課明確規定是不準文化補習,沒有說不準藝體,再者不準利用學校生源,利用職務之便謀利,所以綜上,只要不是文化補習,不教自己學校的學生,不佔用正常上班時間,誰也管不著你。
我自己暑假搞游泳培訓,籃球夏令營,在校外和別人合作辦了書法培訓班,我自身有十幾年書法學習經歷,也不利用學校資源,我躲的遠遠的,怕給自己惹事,校領導也知道,奈何不了我。所以沒什麼影響。
清風6116371
老師兼職,只要不與任課有衝突,比如,任課初一,兼職教初三,任課初三,兼職初一,音樂老師兼職教樂器,體育兼職健身教練等,不但可以,並應鼓勵才對。鼓勵老師發揮自己的特長,通過自己的勞動,增加收入。
不過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是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