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青嵐湖省級自然保護區因違規開發建設被撤銷

新網9月10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微信公眾號消息,江西青嵐湖省級自然保護區在高強度違規開發建設的蠶食下被撤銷。據瞭解,江西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干擾影響保護區生態環境的行為缺乏管控,沒有進行有效監督管理,導致青嵐湖省級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退化,保護價值降低。


江西青嵐湖省級自然保護區因違規開發建設被撤銷


圖1 青嵐湖自然保護區湖濱已建成的居民小區

近日,“綠盾2018”專項行動第五巡查組在江西省巡查發現,江西省有關部門撤銷了青嵐湖省級自然保護區。據悉,該保護區位於南昌市進賢縣,於1997年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總面積1000公頃,其中核心區853.3公頃,實驗區146.7公頃,主要保護對象為白鸛、小天鵝等珍禽和溼地生態系統。


江西青嵐湖省級自然保護區因違規開發建設被撤銷


圖2 青嵐湖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的遊船碼頭和進賢大橋

經調查,青嵐湖自然保護區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南昌市大都市區規劃(2015-2030)》和《進賢縣城市總體規劃2010-2030年》將保護區部分區域列入城市發展區,保護區周邊已與進賢縣青嵐新區連為一體,多個小區已建成或在建。

二是有兩座大橋跨越核心區,分別為青嵐湖大橋(長1507米,寬9米)和進賢大橋(長727米,寬24米)。青嵐湖大橋缺少環評報告或對保護區生態影響的評估報告,進賢大橋環評未對保護區提出針對性措施或意見。

三是2016年底建成對外開放的青嵐湖森林公園有約一半區域位於保護區核心區,並在核心區建有遊船碼頭等旅遊設施。

江西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干擾影響保護區生態環境的行為缺乏管控,沒有進行有效監督管理,導致青嵐湖省級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退化,保護價值降低。2018年1月,江西省環保廳發文撤銷了青嵐湖省級自然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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