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要面子活受罪,考上公務員,當初我該買房而不是買車

考上鄉鎮公務員工作三年,我省吃儉用,天天騎電動車上班,我攢了幾萬塊錢,當時面臨用來買房子付首付還是買輛車。當時我們縣城的房子3000多一平,基本10萬塊錢就可以付首付了,而公務員還可以少付首付多帶點款,如果買車我則可以付一半左右,也可以問家裡要點,全款買量10萬以下的!

一、死要面子活受罪,買車為了虛榮

其實我是想買輛屬於自己的車的,一來無論去哪裡開著也方便,更重要的是感覺不丟人。有時候感覺自己天天騎電動車很寒酸,害怕別人笑話自己。在我猶豫的時候,一個老同事提醒我建議我先買房子,理由很簡單,車是純粹消耗品,而房子則不一樣,房價肯定漲錢,並且以後結婚也需要房子。我當時想,反正暫時不結婚,工資肯定隨著房價漲錢的,沒事的。還有,我的同學同事都有車,就我騎電動車,太丟人了。最後,還是買了一輛車。

二、三年後,我發現我錯了

一轉眼三年過去了,我的工資從3000漲到了3500,而商品房從3000多漲到了7500,雖然我們這個縣城一共沒有50萬人。除此之外,我發現買了車花錢特別多,在油價7.6元的今天,我一個月光油錢就接近1000元,如果有同事同學集中結婚生孩子之類,我還需要爸媽救濟我。對象談了幾年了,到了該結婚的日子,我發現城裡的房子僅僅首付就到了30萬,而我自己連3萬塊錢都沒有。

死要面子活受罪,以後不再為了面子買東西花錢了。

死要面子活受罪,考上公務員,當初我該買房而不是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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