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有人在養豬場非法加工醃菜7萬斤,遭判刑了吧!

2018年9月29日上午10時30分,清鎮市人民法院在我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楊孝義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現將案件的查辦及審理情況通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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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孝義黑作坊現場


2018年3月28日,南江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的過程中發現南江鄉雙塘村農場組村民陸義平的自建養殖場內存放有大量醃製蔬菜類半成品及成品,並有工人在現場從事食品加工活動,經初步檢查發現該加工坊未取得經營證照,且加工場所原為生豬養殖場,衛生條件髒亂差,嚴重不符合食品生產加工要求,南江分局隨即將情況向稽查局進行了通報,稽查局到達現場後,對現場展開了調查,經查該醃菜加工坊是由一名叫楊孝義的男子(貴州省織金縣人)租用陸義平自建的廢棄生豬養殖場用於泡菜類等醃製食品生產加工,未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產加工許可證,食品從業人員也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生產的產品有鹽菜、泡竹筍、泡豇豆、泡辣椒、糟辣椒、泡姜等品種,生產的規模較大,執法人員在其加工現場還發現了大量的硫酸鋁銨(俗稱“明礬”)和焦亞硫酸鈉食品添加劑,執法人員懷疑其在食品生產中非法添加,當即對其生產加工的泡菜類產品全部進行抽樣送檢,現場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並對其加工經營場所及相關物品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全部進行查封。送檢樣品經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測,均出現鋁殘留量和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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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孝義黑作坊現場


縣市場監管局於2018年4月8日對楊孝義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進行了立案,經過周密地調查和取證,最終查實了楊孝義非法生產加工的醃菜食品的數量約7萬餘公斤,貨值總金額為313298元,獲得違法所得42850元,同時也查實了楊孝義為了使生產加工的醃菜食品產品外觀變得亮白,增加脆度口感,保持產品的“新鮮賣相”,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仍在食品生產的過程中非法添加硫酸鋁銨(俗稱“明礬”)和焦亞硫酸鈉,其行為已經涉嫌構成刑事犯罪, 縣市場監管局於2018年5月22日將楊孝義涉嫌違法犯罪的相關材料和證據向縣公安局進行了移送,公安機關受案併成功偵破了該案,犯罪嫌疑人楊孝義也於2018年6月2日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2018年9月29日,清鎮市人民法院環資庭在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楊孝義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法庭對楊孝義提起公訴,庭審中楊孝義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法庭依據其犯罪事實、自首情節等對其量刑,最後依法作出了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3000元,依法沒收查扣的所有涉案物品

的判決,楊孝義當庭表示認罪伏法,悔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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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照片



通過縣市場監管局對食品違法犯罪行為實施有力地打擊,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安全“四個最嚴”工作要求,最終使食品違法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嚴厲制裁。

來源/開陽縣市場監管局 圖/文:劉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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