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市值1000萬,有人想出200萬買20%股份,這200萬是我個人財產嗎?

持之以恆446


如此扯淡的問題,條件給的如此模糊,但還有這麼多專業人士認真的回答,可見,大家對流量是多麼飢渴。這種問題要放在線下日常交流,絕對秒殺懟回去,如果給清了全部條件,那麼又是so easy,根本不值得討論。

題主說公司市值1000萬,首先就分為股份公司與有限公司兩種,有些答題者還考慮上市公司的情形,真是醉了,可憐天下答題者,操碎了心啊!不過確有存在1000萬市值的所謂上市公司__新三板公司。

接下來說轉讓20%股份。答題者又是幫忙窮盡各種可能性,還分析了增資擴股情形。我猜,題主十有八九沒有分清市值與估值、股份與股權的關係,混為一談,但這卻讓專業人士們陷入糾結,忙於替他分析各種情形。

最後題主問所獲得的200萬是“我的”嗎?一旦涉及到“我的”,就有可能上升為哲學問題。不過,簡直是廢話,你賣了20%股份得到200萬,不是你的是誰的。

然而,問題肯定不會這麼簡單,所以答題者都在絞盡腦汁分析提問者的初衷是什麼?他擔心不是“我的”,那會是誰的?這是婚姻家庭夫妻共同財產問題麼?是合夥股東糾紛?還是什麼?

其實,依我經常義務解答各方諮詢的經驗來看,題主的擔憂是,他賣了公司20%的股份,那麼對價200萬是不是應該歸公司才對?他拿不到這200萬,錢是打入公司賬戶的。這才是他關注的焦點。

唉,累死老夫也。

這般分析,無非是因為很多老闆公私不分,企業財產與個人財產混同,沒有深刻理解股權的概念,沒有意識到只要加進來一個股東,哪怕是1%的小股東,就不能隨隨便便在公司報銷水電費加油費了。

所以,這個問題之所以如此含混,無他,就是因為題主自己搞不清公司是獨立法人等基本概念。

老夫為什麼費時費力在手機上碼字回答?當然也是流量焦慮。

唉!


商事顧問


1、第一種情況:你全資擁有公司,轉讓股份。

如果公司是你全資擁有的,屬一人所有制股份有限公司,佔股權的100%,有人想出200萬買你股權中20%的份額,那麼這筆交易就發生在對方和你之間,這200萬屬於你的個人財產。

轉讓後你的股權變為80%,而對方佔20%的股權,公司註冊資本不增加。

這隻需要你們簽署一份股份轉讓合同,協議由你轉讓20%的股權給對方,對方向你個人支付200萬元,然後你等錢到賬之後,就可以去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股權變動登記了。

2、第二種情況:非全資擁有公司,轉讓股份。

這時候要看你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

如果是股份公司,該股份公司設立不滿一年的,不能轉讓股份。

如果是有限公司,轉讓股份給股東以外的人,需要股東半數以上同意才可以轉讓,並且在轉讓時原股東享有同等情況下的優先購買權。

但是隻要是轉讓形式的股份變動,對方出資購買股份的這200萬,都是屬於你個人的。

當然了,該交的個人所得稅還是要交一下。

3、第三種情況:增資擴股。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增資擴股。

增資擴股的意思就是說這200萬不是向原始股東購買股份的錢,而是出資200萬向公司投資,成為公司的股東之一。

由於增資擴股是公司的股本增加,這筆200萬的投資是投給公司的,跟你個人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同時,公司原始的市值1000萬再加上對方出資的200萬,市值應當是1200萬,出資的200萬佔公司市值的16.67%,還不到20%。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公司市值真的有1000萬的話,對方出資200萬本來只能佔16.67%,卻要佔20%,對方就佔了便宜,也就是說,你還虧了。

不過話說回來,您一個1000萬市值的公司,不請一個專業的財務經理來出謀劃策嗎?建議您好好思考這個問題。


無良HR


首先要幫題主釐清幾個問題之後再來回答問題。

既然說到市值,那麼對應的就應該是一家上市公司。市值才1000萬的上市公司?那絕對不是我大A股的!

在我A股,只要是沒退市的公司,最低市值也得有十幾個億。

如果是上市公司,20%這麼高比例的股票買賣還真不是那麼隨意想賣就能賣。

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是不是控制權變更啦、股票是否解禁啦、有沒有違反個人承諾啦……

一般上市公司老闆都很少這麼大比例出售公司股權,除非就是自己真的不想幹了。

我想題主說的應該是估值的概念。如果這個公司是你個人100%持股,1000萬的估值對方也認可,那麼,200萬收購20%股權,這200萬就是你的個人財產。這是一種最簡單的理解方式。

當然,還有複雜一點的,並不是這樣簡單的股權轉讓,對方以200萬認購公司的新增註冊資本,持股20%,多的錢計入公司的資本公積。那麼,這些錢就是股東以所持股份按比例享有。


斑馬消費


你的表述有很大的誤區,我們逐一梳理一下:

首先,“市值”的表述並不準確,市值是指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的市場價值總和,等於股票收市價格乘與股票總量。你公司顯然不是上市公司,我理解你要表述的應該是“估值”;

其次,200萬買20%的股份也有不同的操作方式:

一,增資擴股,即你公司投後估值1000萬,則投資200萬可換來20%的股權,這種方式下,200萬是進入公司賬戶,屬於公司資產;

二,股權轉讓,即將手上持有的公司20%股權轉讓給對方,對方以200萬的對價受讓,這時200萬屬於你個人轉讓資產的收益,屬於個人所有。

通常的操作方式是第一種增資擴股,因為這樣才能把投資款用在發展公司業務上,實現投資增值的目的,投資人也不願意原股東套現走人。


股東哥


大概看了下,大家回答的都那麼多內容,甚至是個人獨資,股份全都在自己個人名下就是自己的啥的,我只想說不懂的就不要亂說,這種事說錯了會把人家害的很慘的!

很簡單,你就看看你們雙方是怎麼約定,是以增資擴股的形式入資,還是以買老股的形式,如果是增資擴股,這個錢你是不能作為自己個人資產拿去花的,如果是買老股,也就是買你手裡的那部分股份,那麼這個錢你想怎麼花就怎麼花,而且還是以你個人名義花,錢可以進你個人銀行賬戶,你們雙方約定好,協議簽好,公司章程改好,記住了,章程修改也是很重要的,千萬不要忽略了章程,往往章程的約定比你籤的協議更有作用!

最終明確的說一點,根據增資擴股或者老股轉讓的約定,找個相關律師諮詢,這些事不能馬虎,還有就是公司的股權和話語權是否要分開,對方能不能參與管理,以及參與的程度,接受外來資金投入是很複雜的,千萬別馬虎!


創業投資仝鈺平


  • 也就是說,別人給你公司的估值是1000萬,那麼得分為幾個情況:

  • 1 你是100%持有公司的,那麼你賣出20%的股份,那麼這屬於股份轉讓,那麼股份轉讓所得收益當然歸你自己。

  • 2 如果你也是公司的股東之一,那麼你也可以選擇賣出你自己的20%的股份,那麼股份轉讓的收益自然歸你自己;

  • 3 如果是增資擴股,讓其獲得20%的股份那就不一樣了;比方說,原來公司一共有800股,都是你全資持有的,現在增資200萬,希望得到200股,也就是20%的股份,這種情況下,這部分資金就屬於公司所有,而不是你個人所有。

  • PS:你如果是一家公司的老總,市值1000萬,還提出這種問題,勸你還是賣掉為好。


以股易金


首先來看幾個概念。公司市值1000萬,這個市值可以看成市場價值,也即新投資者對公司價值的評判,所以他想用200萬元購買20%股份。

他想買,那得有人賣,買賣的價格基於雙方的判斷。這裡就涉及到股權轉讓的概念了。

假設1000萬元市值是雙方共同認可的,同時假設公司是你個人持有100%股份的,雙方基於共同判斷,協商一致,你出讓20%公司股份,新投資者支付200萬元的對價,轉讓之後,你持有公司的股份降低為80%,而你得到200萬元,200萬元屬於你個人財產。為了防止產生糾紛,建議公司召開股東會,做出同意轉讓的決議,你與對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併到工商局登記備案。

另外,股權轉讓還要看是否屬於溢價轉讓,如果屬於,還要考慮繳納個人所得稅。總之,股權轉讓的相應程序和稅收繳納安排要做好,避免公司以後發展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生說


如果你百分百持股的話,那這200萬就是你的個人財產;

如果你不是百分百持股的話,那這200萬就不一定是你的個人財產,這得分情況而定。

1)如果你持股比例超過20%,且買方想買的是你手中的那20%的公司股份的話,那這200萬就完全是你的私人財產;如果買方想買的不是你手中的那20%的股份的話,那這200萬就完全不是你的私人財產;如果買方只要你持股的一部分,和別人持股的一部分的話,那這200萬就不完全是你的私人財產;

2)如果你的持股比例不足20%,那這200萬則肯定不完全是你的,甚至於完全不是你的私人財產。

當然了,還存在一種情況是買方通過二級市場買入20%股份,這樣的話買方就成了大股東,而你的持股市值也會變大,如果此時你通過精準減持變現的話,那獲得的利潤可能遠比200萬多得多。

此外,如果貴公司是通過引進買方作為戰投,從而使得買方得到了20%的股權的話,那這個資產名義上還是買方的,只不過算是他的所有者權益的體現,用途主要也是公司的發展上,與你基本上沒有半丁點的關係。

以上就是我對於該問題的看法,個人觀點不代表君銀投顧官方觀點,如有不同的想法或是建議,可以直接在下留言或是關注我的頭條號進行交流。


民眾投顧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公司股份轉讓,瞭解了這個,就很容易理解,這200萬是否是你個人財產。


股份轉讓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持有人自願將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價金的行為。其一般指公司股東將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


全部轉讓的,轉讓人不再是公司股東,受讓人成為公司股東;部分轉讓的,轉讓人不再就已轉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受讓人就已受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



因此,有股份轉讓我們可以知道,如果有人花200萬買20%股份,那麼這200萬是屬於公司的,20%屬於購買者的了,即是新股東。

如果公司是屬於你一個人的話,那麼200萬是屬於你個人財產,20%的股份卻屬於別人,你依然擁有80%股份。

如果公司並非屬於你一個人的,而是幾個人一起的,那麼你獲得的個人財產就是你在這位新股東未加入之前所佔的股份數,如果你佔了50%,那麼這樣100萬就屬於你的個人財產。


以此類推,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穿著花褲子的小青年


不是你個人收入,但是繳稅了可以算作你個人財產。但是情況不同,也要區別對待:

1.如果有人買你個人名下的百分之二十股權,付現金200萬,你過戶百分之二十股權給對方。這屬於股權轉讓盈利所得。你要交個人所得稅,然後可以算作你個人資產。

2.如何股權你不是依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而是依甲公司持有乙公司股權,購買方屬於購買甲公司的股權,那算甲公司的收入,不能算你個人資產。

3.如果購買方屬於增資稀釋股權,獲得百分之二十,那這筆200萬是用來拓展經營的,而不是你個人財產。

4.風險投資領域也有很多,出讓股權退出的,大部分屬於出任股權給第三方,然後自己獲利出局。比如投資OFO的朱嘯虎,套現了幾十億。

總結:股權變化多樣,因其敏感性所以稅務和法律一直在關注這塊。涉及股權問題最好找專業律師。

我是李合偉:伯樂創投俱樂部創始人,創投商學院首席講師,著作《覺悟行果創業論》。幫助過300多位創業者創業成功。期待與您分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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