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將構建科研人員 「三元」薪酬體系 穩步提高科研人員基本工資水平

原標題:我省將構建科研人員“三元”薪酬體系

穩步提高科研人員基本工資水平

中國甘肅網10月10日訊據甘肅經濟日報報道(記者 呂霞)省委、省政府近日印發《關於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我省將通過基本工資標準比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允許科技人員依法依規適度兼職兼薪等方式,使科研人員收入與其創造的科學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緊密聯繫。

《意見》提出,我省將構建科研人員“三元”薪酬體系,穩步提高基本工資水平。

根據國家關於工資調整機制和相關政策,基本工資標準比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穩步提高基本工資比重。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提高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縮小與中東部地區差距。完善特殊崗位津貼政策。

在保障基本工資水平正常增長的基礎上,逐步提高科研人員績效工資水平。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和社會公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等因素,應占績效工資總量的50%—70%,具體比例由主管部門根據所屬其他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分別確定,一般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應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50%,根據考核結果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單位根據考核結果適當拉開檔次,體現優績優酬。

全省要提高科研人員科研勞務收入比重,承擔橫向委託項目的科技人員和研發團隊,其中軟件開發類、設計類、規劃類和諮詢類項目的比例最高可達團隊使用經費部分的70%,其他項目比例最高可達50%。科研機構、高校中職務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實施轉化的,可將不低於60%的轉化收益獎勵給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做出貢獻人員。科技成果在2年內未轉化的,可採取掛牌交易、拍賣等方式實施轉化,將不低於80%的轉化淨收益獎勵給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做出貢獻人員。科研機構、高校科技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後,可以到企業和其他科研機構、高校、社會組織等兼職並取得合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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