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对陈文库提起公诉

本报北京10月9日电(全媒体记者徐日丹)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陈文库(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向阿拉善盟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文库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文库利用其担任乌海市海南区区长、海南区委书记、乌海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企业主、被管理对象、下属等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违反国家关于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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