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對任何鼓吹「港獨」危害國家主權的行爲絕不容忍

2018-10-10 14:45 | 人民日報客戶端

林郑月娥:对任何鼓吹“港独”危害国家主权的行为绝不容忍

資料圖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0日上午在立法會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她指出,維護國家安全,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特區政府會審時度勢,謹慎行事,繼續努力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但這並不等於對違反憲法和《基本法》,試圖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視若無睹,不等於可用來處理若干應禁止行為的香港現行法例只能“備而不用”。保安局局長上月引用《社團條例》採取行動(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就是一個有力的說明。

林鄭月娥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21年來依託祖國、面向世界,保持自身獨特優勢。這些包括法治精神、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以及人權、自由等在內的優勢,都受到《基本法》保障。要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特區的管治必須堅守“一國”原則,並正確處理中央和特區的關係。

她表示,行政長官既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也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行政長官必須全面、準確、堅定地擔當“一國兩制”的執行者、《基本法》的維護者、法治的捍衛者,以及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發展的促進者。面對香港社會近年出現的複雜情況和新矛盾,她和特區政府對任何鼓吹“港獨”,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行為絕不容忍。特區政府會無畏無懼地依法應對,以維護國家和香港的利益。為防微杜漸,特區政府亦加強了各界對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的瞭解,在香港社會加強樹立“一國”意識。

林鄭月娥指出,法治是香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而司法獨立是彰顯法治的關鍵。《基本法》確立了我們的獨立司法體系的基本方針,包括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終審法院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權,以及終審法院可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特區會繼續堅定不移地捍衛司法獨立,維護法治精神。

她再次重申,任何因不滿法庭的裁決而無理地攻擊司法制度和司法機關,干涉獨立司法權或出言侮辱法官的行為均不可取,是對香港司法制度和司法精神的損害。

林鄭月娥結束髮言時說,新一份施政報告立足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盛載著其本人帶領香港前行的決心。她相信自己和特區政府有能力建設好香港,相信香港各界會用好自身優勢,抓緊“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的機遇,開拓經濟的新增長點,相信國家始終是香港的堅強後盾,不僅助香港抵禦風浪,亦不斷為香港發展提供新動力。千言萬語的目的只有一個:一起堅定前行,為香港點燃希望。

【浙江新聞+】

被質疑香港政府會否偏離市場經濟原則,林鄭月娥回應:不會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0月10日)11時發表2018年施政報告。她表示,本屆特區政府提倡管治新風格,作為擔當及促成者的角色,各部門落實新措施,部分成果亦在報告內反映,得到社會認同。

針對有人問特區政府的積極作為,會否偏離香港奉行的市場經濟原則。林鄭月娥回答說不會。她指出,特區政府有責任提供政策支持,為企業在海內外開拓商機,進行更多“政府與政府”的對接工作。

此外,林鄭月娥還認為特區政府更進取地投放公共資源改善民生,不會偏離量入為出、審慎理財的原則,因為香港擁有豐厚的財政儲備,特區政府有責任取諸社會,用諸社會,為未來投資,為市民解困,讓社會各階層都能分享經濟增長的成果。

(原標題《林鄭月娥:香港特區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不會視若無睹》。編輯王金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