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理來說,在事業或者企業單位退休後的職工,每個月都可以領到一筆退休金,但最近宿遷市沭陽縣的退休職工楊如珍反映,他退休快30年了,每個月都不能正常領取退休金,一個月只有幾百元錢的收入,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楊如珍老人告訴記者:他今年83歲,1990年退休前是沭陽縣馬廠鎮運輸站的站長,當時他們這個單位是沭陽縣交通局的下屬單位,剛退休時他每個月還可以拿到120元的退休工資,但一年後馬廠鎮運輸站倒閉了,沭陽交通局就不再發放退休金了。
“現在每個月交通局給300元,低保490元。這點錢根本不夠生活……找了交通局,它一直說研究研究”,宿遷市沭陽縣退休職工 楊如珍說。
楊如珍的侄子補充說,過去退休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習慣。
通過交涉,沭陽縣交通局給楊如珍發放了一個退休職工補助證,剛開始只發20元錢,後來逐步增加到現在每個月 300元錢。
宿遷市沭陽縣交通局信訪辦 沈主任說,現在發給楊如珍的錢,相當於困難補助金。
記者瞭解到,如果按照退休金的標準,楊如珍老人現在每個月應該拿到3000多元錢。為了能正常領取退休金,從今年初開始老人多次找到沭陽縣交通局,後來交通局答覆說:在1993年機構改革時,運輸站已經劃歸屬地鄉鎮管理。
為了查清事實,記者也找到了沭陽縣馬廠鎮政府,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楊如珍是1990年退休的,當時手續也是在交通部門辦的,雖然1993年運輸站劃歸鄉鎮管理,但交通部門並沒有移交相關檔案,所以楊如珍的退休工資還應該是沭陽縣交通局負責。
宿遷市沭陽縣馬廠鎮政府工作人員說:“按理說,自楊如珍退休之日起,交通局就應該為他辦理退休。”
在沭陽縣交通局,負責信訪的沈主任告訴記者:由於年代久遠,他們也多次打報告給縣人社,財政,信訪等部門尋求解決辦法,通過調查他們認為老人不能正常領取退休工 資也有自身的原因,因為在2005年左右,縣裡統一把一些破產倒閉企事業單位納入養老保險的參保範圍,按照政策規定,已退休人員要補繳3萬元錢之後才可以領取退休金。
“當時我哪裡有3萬元錢,就沒繳。” 楊如珍說。
楊如珍老人說:退休之後到2005年,他從交通局領到的錢加起來也沒有3萬元,所以當時也就沒繳這筆錢。對於不願意繳錢的退休職工,當時沭陽縣也出臺政策給每人每月發放490元的低保金。
沈主任表示:正是由於楊如珍老人選擇了領490元錢 ,加上交通局每月300元錢的補助,所以他只能拿790元錢。
記者瞭解到:楊如珍老人如果現在想要正常領取退休工資,個人還是必須補繳相關費用,但由於年數增多了,補繳數額已經從3萬元增加到了6萬元,考慮到老人的特殊情況,目前沭陽縣交通局等部門同意承擔其中的3萬元,老人個人還需要承擔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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