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巡視組向海北州委及海晏、門源、剛察、祁連縣委反饋巡視情況

青海新聞網訊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9月25至28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分別向海北州委及海晏、門源、剛察、祁連縣委反饋巡視情況。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田奎向州委主要負責同志傳達了省委書記王建軍在聽取巡視情況彙報時的講話精神,並就巡視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海北州委、州紀委、州委組織部主要負責同志參加了四縣反饋會。

田奎要求,州委和各縣委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切實增強做好巡視整改的政治擔當,把整改作為推動工作的有力抓手,紮實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要針對反饋的問題,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條逐項進行整改。針對巡視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要集中進行專項治理,同步推進,做到即知即改,整改到位。

向海北州委反饋主要問題: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具體,黨員幹部政治理論學習自覺性積極性不高,存在學習資料造假現象;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生態保護、脫貧攻堅、“三個專項”治理進展緩慢、質量不高,工程領域違規招投標專項治理流於形式;組織建設不紮實,幹部選任把關不嚴,幹部人事檔案不規範問題突出;“四風”問題禁而不絕,違規報銷出國境費用、差旅費、無公函接待等問題比較突出;履行“兩個責任”不力,重點領域和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多發;對上一輪巡視反饋的問題整改不徹底。

省委第二巡視組提出五點整改意見。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學懂弄通做實和結合實際上下功夫;二要加強黨的政治建設,不斷提升治州理政水平,確保把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三要認真踐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嚴格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要壓緊壓實“兩個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五要強化政治擔當,壓實整改責任,切實抓好巡視整改。

向海晏縣委反饋主要問題: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關鍵領域改革和部分民生重大項目推進滯後,一些扶貧項目工作不紮實、措施不得力;政治理論學習不深入,領導幹部學習淺嘗輒止,聯繫實際不夠;選人用人程序不規範,基層黨建工作薄弱,“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嚴格,發展黨員審核把關不嚴;作風建設不紮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壓力傳導層層遞減;對上一輪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

向門源縣委反饋主要問題:對政法系統的領導弱化,相關部門失職失責,致使黑惡勢力在門源坐大;思想建設有差距,學習教育重形式輕內容、重數量輕質量,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相關制度不健全;組織建設不紮實,幹部選拔任用不嚴格,混崗混編及吃空餉問題突出;公務接待管理不嚴,財務管理混亂,頂風違紀問題仍有發生;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對幹部教育管理不力,壓力傳導層層遞減;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對違紀違規行為抓早抓小不夠;對上一輪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

向剛察縣委反饋主要問題: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實中央和省委生態環保、脫貧攻堅等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有差距;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選人用人程序不規範,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作用弱化,發展黨員工作不規範;形式主義問題突出,違規接待和發放福利補貼等問題依然存在;落實“兩個責任”有差距,巡察工作力量薄弱,巡察作用發揮不充分;對上一輪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

向祁連縣委反饋主要問題: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領導班子抓大事、議大事的思路和辦法不多,對“旅遊興縣”戰略謀劃不足;思想建設有差距,意識形態領域工作不到位,對網絡輿情重視不夠;幹部管理不嚴格,基層黨建工作不規範;文山會海、無公函接待等問題突出;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巡察工作質量不高,領導幹部履行“一崗雙責”不力;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執紀問責寬鬆軟,對重點崗位、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監督不力;對上輪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甚至邊改邊犯。

對以上四縣,省委第二巡視組從加強政治建設,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強化組織建設,嚴格規範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強化制度建設,著力整治“四風”問題;強化落實“兩個責任”,切實抓好巡視整改等方面提出具體整改建議。

海北州委書記尼瑪卓瑪表示,堅決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政治責任,以抓鐵有痕的勁頭全面整改落實,確保整改成效,堅決做到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堅決推進省委“一優兩高”戰略在海北落地生根。

海晏縣委、門源縣委、剛察縣委、祁連縣委主要負責人均表示主動認領反饋問題,切實履行整改主體責任,全力抓好整改工作。

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線索,省委巡視組已按規定向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進行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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