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種腫瘤、42種藥物!新型抗腫瘤藥物應用指導原則發布

7种肿瘤、42种药物!新型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导原则发布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

《關於印發新型抗腫瘤藥物

臨床應用指導原則(2018年版)的通知》

7种肿瘤、42种药物!新型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导原则发布

《指導原則》明確,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需考慮藥物可及性和患者治療價值兩大要素其應用是否合理,基於有無抗腫瘤藥物應用指徵和選用的品種及給藥方案是否適宜兩個方面。

《指導原則》強調,只有經組織或細胞學病理確診、或特殊分子病理診斷成立的惡性腫瘤,才有指徵使用抗腫瘤藥物對於某些難以獲取病理診斷的腫瘤,如胰腺癌,其確診可參照國家相關指南或規範執行。同時,對於有明確靶點的藥物,須遵循基因檢測後方可使用的原則目前,根據是否需要檢測生物標誌物,可以將常用的小分子靶向藥物和大分子單克隆抗體類藥物分為兩大類。《指導原則》詳細介紹了具體的檢測生物標記物。

《指導原則》強調,特殊情況下抗腫瘤藥物的使用應當僅限於三級醫院授權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醫師

,充分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則,並且做好用藥監測和跟蹤觀察。特殊情況下抗腫瘤藥物使用採納根據,依次是:其他國家或地區藥品說明書中已註明的用法,國際權威學協會或組織發佈的診療規範、指南,國家級學協會發布的經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認可的診療規範、指南。

《指導原則》提出,醫療機構的抗腫瘤藥物購用,優先選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國家談判品種、高級別循證醫學證據多以及權威指南推薦的品種應當對抗腫瘤藥物供應目錄定期評估,臨時採購抗腫瘤藥物供應目錄之外品種應有充分理由,並按相關制度和程序備案。另外,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制度,按照“普通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的分級原則,明確各級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的指徵,並落實各級醫師應用抗腫瘤藥物的處方權限。

新型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

指導原則(2018年版)目錄

第一部分

新型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的基本原則

一、病理組織學確診後方可使用

二、基因檢測後方可使用

三、嚴格遵循適應證用藥

五、特殊情況下的藥物合理使用

六、重視藥物相關性不良反應

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管理

一、醫療機構建立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管理體系

二、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實行分級管理

三、細胞或組織病理學診斷

四、培訓、評估和督查

第二部分

各系統腫瘤的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呼吸系統腫瘤用藥

一、吉非替尼

二、厄洛替尼

三、埃克替尼

四、馬來酸阿法替尼

五、奧希替尼

六、克唑替尼

七、貝伐珠單抗

八、重組人血管內皮抑制素

九、鹽酸安羅替尼

十、塞瑞替尼

十一、納武利尤單抗

消化系統腫瘤用藥

一、瑞戈非尼

二、甲苯磺酸索拉非尼

三、曲妥珠單抗

四、甲磺酸阿帕替尼

五、蘋果酸舒尼替尼

六、甲磺酸伊馬替尼

七、依維莫司

八、貝伐珠單抗

九、西妥昔單抗

血液腫瘤用藥

一、甲磺酸伊馬替尼

二、達沙替尼

三、尼洛替尼

四、利妥昔單抗

五、西達本胺

六、伊布替尼

七、硼替佐米

八、來那度胺

九、沙利度胺

十、蘆可替尼

泌尿系統腫瘤用藥

一、依維莫司

二、甲苯磺酸索拉非尼

三、蘋果酸舒尼替尼

四、阿昔替尼

五、培唑帕尼

乳腺癌用藥

一、曲妥珠單抗

二、甲苯磺酸拉帕替尼

皮膚及軟組織腫瘤用藥

一、甲磺酸伊馬替尼

二、維莫非尼

三、依維莫司

頭頸部腫瘤用藥

一、尼妥珠單抗

二、甲苯磺酸索拉非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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