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旅遊簽證進入美國,與持美國綠卡的女士結婚,以後申請結婚綠卡會不會被認爲是欺騙行爲?爲什麼?

楊淵濱


如果你持旅行簽證入境,和美國公民或者配偶結婚,你是不會因為所謂的欺詐行為而被遞解出境的,我保證,但你不能胡來,美國移民法允許這麼做,但你一定要按規矩來,一般持旅行簽證入境,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會給你半年的停留期,也有給一個月的,看運氣,絕大部分都是半年,這期間你要和你的配偶以最快的速度去登記結婚,一般都是去拉斯維加斯,當天就完事,如果是和綠卡持有人登記結婚,移民局安排面談一般要等兩年,這期間你們要提供你們真結婚的證據,比如共同的銀行賬戶、水電賬單、同居證明等等,如果是和美國公民結婚,不受排期影響,移民局很快會給你安排面談,此時建議有律師陪同,提供你們真是婚姻的證據,如果移民局認可,你會得到兩年的臨時綠卡,兩年以後,婚姻關係存在,或者能提供真是婚姻的證據,可以申請永久綠卡。

但無論如何,你在和美國公民或者綠卡持有人結婚之後,你都要向移民局提交身份轉換的書面材料,建議諮詢專業移民律師。

注意⚠️有一種綠卡是不可以再申請配偶的,就是通過婚姻關係得到綠卡的綠卡持有者是不可以再通過婚姻申請配偶綠卡的,除非他已經通過配偶綠卡得到美國國籍。


不務正業的齊天大聖


首先,理論上綠卡持有者是可以為配偶申請綠卡的。但是由於排期非常的長,配偶長期無法在美合法居留或者正常就業。所以實際操作起來不可行。其次,通常都是持綠卡一方先入籍再為配偶辦理綠卡,因為此時作為公民配偶是不需要排期的(實際辦理時間可達一年以上,包含了打指紋,等待面試等)。

再次,說公民配偶持旅遊簽證入境結婚的問題。確實可能存在欺詐一說,因為你申請非移民簽證的時候沒有向簽證官表明來美的目的是結婚。(如果你表明了,鐵定拒籤)。所以是不可以飛機一落地馬上去登記的。具體應該如何操作才能最小的降低風險,可以私下聯繫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