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爲參股公司杭州泰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追加財務資助額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財務資助情況概述

杭州泰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泰峪”)為公司參股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福建中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間接持股49%。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五十七次會議及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對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預計情況的議案》(詳見公司2018-88號公告),同意公司為杭州泰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泰峪”)提供累計預計12億元的財務資助額度。

根據杭州泰峪的項目運營資金需求,提請公司董事會同意公司為其追加財務資助額度不超過3億元,財務資助的期限為2年。本次追加財務資助額度後,公司為杭州泰峪合計財務資助額度為不超過15億元。杭州泰峪各股東(間接持股股東)均按出資比例提供同等條件的財務資助。本次財務資助將按約定利率向參股公司收取借款利息。

以上事項已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七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表決結果為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次財務資助不構成關聯交易,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財務資助對象的基本情況

名稱:杭州泰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倉前街道綠汀路1號1幢759室

法定代表人:邵昶魁

註冊資本:1,000萬元

成立日期:2015年8月11日

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服務:室內裝飾裝修設計及施工,建築、園林景觀設計,物業管理;批發、零售:建築材料。

股權結構:

與上市公司關係:杭州泰峪系公司參股公司,公司與杭州泰峪其他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

經營狀況:

單位:人民幣萬元

經核查,本次財務資助對象杭州泰峪信用狀況良好,不是失信被執行人。杭州泰峪的其他兩位間接持股股東黃文忠、陳曉丹與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係,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經造成上市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其他關係。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對杭州泰峪的財務資助餘額為68,618.60萬元。

三、風險控制措施

為促進項目公司項目合作的順利進行,充分發揮公司在地產項目開發與運營方面的優勢,公司為項目公司提供財務資助專項用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符合房地產行業慣例。杭州泰峪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前景良好,且杭州泰峪的其他兩位間接持股股東均按出資比例提供同等條件的財務資助,整體風險可控,公司提供的財務資助可以得到有效保證。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審核後認為,公司對杭州泰峪此次追加的按持股比例提供的財務資助用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符合房地產行業慣例,有利於推進合作項目的順利開發經營,更好地保證公司利益實現。資助對象所開發項目前景良好、償債能力、信用狀況良好,整體風險可控,符合公司利益。

五、上市公司承諾

公司承諾在此項對外提供財務資助後的十二個月內,不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將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為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將超募資金永久性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者歸還銀行貸款。

六、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蔣傑宏先生和鄭新芝先生就上述財務資助事項發表獨立意見:

為促進項目公司項目合作的順利進行,充分發揮公司在地產項目開發與運營方面的優勢,公司為項目公司提供財務資助專項用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符合房地產行業慣例。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項目公司所開發項目前景良好,且杭州泰峪的其他兩位間接持股股東均按出資比例提供同等條件的財務資助,整體風險可控,公司提供的財務資助可以得到有效保證。相關決策符合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違規財務資助的情形,未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因此我們同意上述財務資助事項。

七、公司累計對外提供財務資助金額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資助餘額為535,619.48萬元。公司對外提供財務資助不存在逾期情況。

八、其他事項

本次對外提供財務資助不屬於下列期間:

1、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

2、將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為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後十二個月內;

3、將超募資金永久性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後十二個月內。

九、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七十四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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