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爲什麼能「穿越」?光戳破神話還不夠

of meanings)中進行理解。秉承此種態度,美國憲法學者保羅·卡恩(Paul W.Kahn)在《法律的文化研究》(The

Cultural Study of

Law)一書中提出了文化研究方法。在卡恩看來,法律研究的目標是理解支撐法律運作的意義世界和象徵系統。本書採取以上方法來理解美國憲法,在某種意義上亦是旨在描述美國的憲法民族誌。美國憲法所處的語境有一套“邏輯”和深層意義結構,將偶然和特定的歷史因素和政治特徵連接起來,構成整全的憲法敘事與價值體系。本書嘗試就美國憲法和最高法院在美國社會政治意義系統中的地位進行深描,展現以憲法為中心所建構出來的美利堅民族特性。

從更大的意義上來說,美國憲法研究屬於比較憲法乃至比較法研究的範疇。在《比較法律傳統》中,哈佛大學瑪麗·安·格倫頓(Mary Ann Glenndon)教授曾經提出“對有志於比較法的學者建議”,也是本書秉承的方法論精神:

必須記住法律是特定民族的歷史、文化、社會的價值和一般觀念的集中體現。任何兩個國家的法律制度都不可能完全一樣,法律是一種文化的表現形式,如果不經過某種本土化的過程,它絕不可能輕易地從一種文化移植到另外一種文化。……從歷史的觀點看,法律總是某一個民族關於其衝突和憂患的規範性表達,也是特定希冀和願望的反映。……沒有任何一種法律制度是絕對低劣的……比較法律傳統目的並不在於貶低或讚美任何法律制度。……比較法學家的使命是瞭解特定的國家何以會有那樣的法律,試圖理解為什麼有些人認為每個國家都有它該有的法律制度。

就行文結構而言,本書分為四個部分,每部分有兩章。第一部分描述作為一種獨立政治存在的美國憲法,及其主體性的體現和特徵。第二部分從時間的維度研究美國憲法穿越時代、代際綜合的作用。第三部分探討美國憲法如何在空間層面進行領土統合。第四部分從法律的角度看待美國憲法,即美國憲法如何以法律的形式展現出來,或者說美國憲法主權的法律形式如何促進合眾為一的整體事業。

美国宪法为什么能“穿越”?光戳破神话还不够

劉 晗 著《合眾為一:美國憲法的深層結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18年9月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