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訊,10月10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11月10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准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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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0 05:16:13 e公司
e公司訊,10月10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11月10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准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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