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天然氣價格上調!取暖、做飯均實行階梯氣價!

10月9日,市物價局發佈了《關於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我市居民用氣價格調整為

2.77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調0.27元,同時對天然氣取暖用戶用氣進行了明確規定。

定州天然氣價格上調!取暖、做飯均實行階梯氣價!


8月底,我市召開天然氣價格聽證會,綜合聽證會參加人意見,考慮企業的健康發展和用戶的承受能力,對我市天然氣價格進行了相應調整。

具體居民用氣價格和階梯價格如下

居民管道天然氣到戶銷售價格由2.5元/立方米調整為2.77元/立方米

我市居民用氣仍實行天然氣階梯價格,分為三檔,一檔價格2.77元/立方米,二檔用氣維持3.0元/立方米不變,三檔用氣價格維持3.1元/立方米,不超過非居民用氣價格。

對於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以及未實現抄表到戶的合表用戶,價格標準由2.75元/立方米調整為2.89元/立方米。

階梯氣量

一般家庭用戶:第一檔年用氣量350立方米以下(含350立方米);第二檔年用氣量351立方米—1100立方米(含1100立方米);第三檔年用氣量1100立方米以上。

天然氣獨立採暖用戶:第一階梯氣量1200方,第二階梯氣量1200方以上。

價格實行上下游聯動

聯動週期:為保持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到戶銷售價格的相對穩定,居民用氣價格聯動原則上1年不超過1次。基準門站價格實行季節浮動機制的,按照浮動機制確定價格聯動季節區間,國家和省另有政策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聯動週期內,當國家和省調整基準門站價格與居民用氣季節浮動機制並行時,當年將實行2次價格聯動。

啟動點:為防止和減少上游價格小幅頻繁波動對燃氣經營企業和終端居民用戶的影響,居民用管道天然氣購進價格變化幅度或浮動幅度小於0.05元/立方米時,不作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衝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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