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長江沿線1公里內禁建化工園區

江蘇省政府近日印發實施《關於加快全省化工鋼鐵煤電行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沿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區域嚴格限制並壓減化工鋼鐵產能,沿江1公里內嚴禁新建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

長江沿線1公里內禁建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

江蘇省明確,此次產業佈局調整主要包括:沿長江區域嚴格限制並壓減化工鋼鐵產能,鼓勵在沿海具有環境容量、發展條件的地區建立高水平化工鋼鐵基地;不搞產業梯度轉移,圍繞產業鏈、創新鏈和區域發展實際的戰略統籌調整,沿江地區重點調綠調新調高,沿海產業重點是高起點、高標準規劃和佈局,不再是簡單的企業搬家。

化工方面,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範圍內新建佈局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鼓勵距離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範圍內、具備條件的化工企業搬離1公里範圍以外,或者搬離、進入合規園區;1公里範圍內汙水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汙水處理設施尚未建設、配套不完善、運行不正常以及利用暗管偷排、滲井、滲坑等方式排放汙水的化工企業,依法責令停產,限期搬離原址。

距太湖10公里內所有冶煉產能全部退出

鋼鐵方面,距太湖直線距離10公里以內的所有冶煉產能,20公里以內的600m3及以下高爐、50噸及以下轉(電)爐必須在2020年前全部退出、搬遷,40公里以內的500m3及以下高爐、45噸及以下轉(電)爐必須在2020年底前按照國家減量置換要求,技改升級為國家產業結構指導目錄明確的鼓勵類裝備。今年底前,沿長江地區和環太湖地區獨立焦化企業全部關停,鋼焦聯合企業2020年底前實現全部外購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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