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80年代最美校花,20歲獲罪拒招供,行刑前留下一張紙條

人們的生活在逐漸變好,但青少年犯罪的比例卻越來越高,他們也許是年少輕狂、也許是受人教唆,或是被人欺騙誤入歧途。下面要講的這個故事發生在八九十年代的雲南,故事的主人公叫陶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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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靜1971年出生在雲南瑞麗的一個農村家庭,父母都是普通的林場工人。陶靜上高中時就已生得相當漂亮,眉清目秀、鼻樑高挺、櫻桃小嘴、白皙的皮膚,還有些許少數民族的氣質。陶靜的長相像她爸爸,她父親長相非常俊朗,但卻很花心。有一次陶靜因為在學校扭傷腳,老師提前將她送回家,當她拿出鑰匙開門進屋後卻看到了驚人的一幕,她父親和鄰居景頗族阿姨赤裸地躺在床上。後來她父母也離婚了,據學校老師講,從此陶靜的性格大變,成績也一落千丈,最後高考失利沒能考上大學。

後來,陶靜在姐夫的資助下開了間髮廊,從而認識了楊某,她看楊某長得不錯,而且對她很好,經常光顧她的生意,兩人慢慢談起了戀愛。後來才知道他是做販毒的,可後悔也來不及了,楊某騙她說等一兩年賺夠錢就帶她找一個安穩的地方過平靜的生活,會好好待她的家人,陶靜就這樣相信了,並死心塌地的跟著自己的“男友”。

她是80年代最美校花,20歲獲罪拒招供,行刑前留下一張紙條

楊某後來騙陶靜幫他運毒到昆明,這是她第一次做這樣的事,果不出所料,就在昆明被捕獲了。警方念她是初犯,看她可憐準是被人騙了,讓她供出主犯可以給她減刑,也能免了死刑。可無論怎樣好說歹說,她死活不願透露楊某的行蹤,最終在1991年10月26日,二審宣判陶靜因販毒數量巨大獲死刑,這一年她才20歲。對於這樣的結果,或許是出於朋友的“義氣”,或許是因為“愛情”。

在執行死刑前,陶靜向警方提了一個要求,希望能取出她體內的避孕環,她說她們那有個風俗,人死後體內有金屬會變成孤魂野鬼。警方答應了她的請求,為她搭建了一個臨時手術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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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陶靜執行死刑的那天,在押送她上刑場前,警方讓她和家人做一個簡單的告別。她見到流淚的哥哥訓斥道:“不許哭,好好照顧媽媽。”最後被帶上車之前,她回過頭來看著年邁的母親,大喊“媽呀!”陶靜被槍斃後,警方還在她緊握的手裡發現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親愛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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