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冤案:「殺人犯」入獄19年後平反,出獄後已認不出家門!

真實冤案:“殺人犯”入獄19年後平反,出獄後已認不出家門!

最近看到很多糟心的新聞,正義又雙叒叕遲到了。多希望,邪不壓正和大快人心不僅僅是成語,更是一個個真實存在的故事。那種正義昭彰懲惡揚善的感覺,想想就很痛快啊。李錦蓮,男,1950年6月3日生,江西省遂川縣橫嶺鄉茂源村人。1998年,李錦蓮被控投放加有老鼠藥的奶糖,導致同村兩名孩童死亡。後李錦蓮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真實冤案:“殺人犯”入獄19年後平反,出獄後已認不出家門!

2018年6月1日下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李錦蓮故意殺人案進行再審宣判,認定李錦蓮故意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撤銷原審判決,判決李錦蓮無罪。這一天,距離李錦蓮被捕失去自由已經19年8個月了。對於李錦蓮的代理律師易延友、劉長來說,平反來之不易,可歌可泣。

真實冤案:“殺人犯”入獄19年後平反,出獄後已認不出家門!

離開茂園村20年後,李錦蓮已經完全認不出自己的家鄉了。“這以前是我們家的地啊”,女兒李春蘭指著路邊一處已經荒蕪的田地告訴他,坐在身邊的父親一生不吭地看著車窗外。20年了,村子的路已經修了新路,以前的舊房子已經不在了。李錦蓮家的老房子旁,不少鄰居蓋起了新式的二層小樓。重回故鄉,李錦蓮就好像是一個外鄉人。站在自己的門口,喃喃地說,“這裡就是我的家啊。”

真實冤案:“殺人犯”入獄19年後平反,出獄後已認不出家門!

坐了20年的牢之後,李錦蓮回到家之後,就去了母親河妻子的墳前祭拜,又到了為他辯護17年的已故律師墳前祭拜。隨後,李錦蓮便開始了他的維權之路,7月18日,李錦蓮在律師和女兒李春蘭的陪同下,向江西高院提交了4140萬的國家賠償申請書。同時向省監察委提交了兩份刑事控告書和一份追責申請書,一是追責辦案人員,二是為李錦蓮妻子的死討個說法。按照國家賠償法,江西高院應在9月18日之前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

“出來了,終歸是好的。公正終於等來,只不過太遲了。現在還有很多事情要做,生活還遠沒有走上正軌。”李錦蓮和女兒異口同聲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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