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壽保險江西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江西分公司等公司被處罰

10 月 8 日,中國保監會江西監管局公佈了三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分別向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饒中心支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開出 33 萬元、12 萬元、42 萬元罰單,合計罰款 87 萬元。

經中國保監會江西監管局查實:2017 年 1 月 -2018 年 5 月,泰康人壽江西分公司存在欺騙投保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及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的違法行為。

2017 年 1 月 -2018 年 3 月,人保財險江西省分公司存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及未如實記錄農業保險業務事項的違法行為。

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9 月,渤海產險上饒中支存在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的行為。

江西監管局決定對泰康人壽江西分公司罰款 24 萬元,對當事人陳楊給予警告並罰款 2 萬元,對當事人遊建英給予警告並罰款 2 萬元,對當事人王彥哲給予警告並罰款 3 萬元,對當事人高雲給予警告並罰款 1 萬元,對當事人黃豔麗給予警告並罰款 1 萬元。

江西監管局決定對人保財險江西省分公司罰款 34 萬元,對當事人尹青原給予警告並罰款 2 萬元,對當事人凌強給予警告並罰款 2 萬元,對當事人吳承給予警告並罰款 1 萬元,對當事人吳廬高給予警告並罰款 1 萬元,對當事人楊少軍給予警告並罰款 1 萬元,對當事人張繼宇給予警告並罰款 1 萬元。

江西監管局決定對渤海產險上饒中支罰款 11 萬元,對時任渤海產險上饒中支總經理羅來明給予警告並罰款 1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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