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常本勇检察长列席市中院审委会讨论重大刑事案件

「732」常本勇检察长列席市中院审委会讨论重大刑事案件

审委会现场

9月25日下午,襄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本勇应邀列席市中院审委会,讨论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武星主持会议。

常本勇检察长就 一 起 故意伤害案件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并指出,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同为诉讼活动主体,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都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为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维护公平正义而履行法定职责,目标一致、价值追求相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深化审判监督职能、实现审判监督方式多元化的有效途径。这一制度的执行,更有利于形成检法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良好关系,更有利于检、法两家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沟通,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裁判客观公正,共同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732」常本勇检察长列席市中院审委会讨论重大刑事案件

常本勇检察长发表意见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审判工作的成绩也是检察工作的成绩,审判工作的问题往往也是法律监督工作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充分发表检察机关的意见,积极主动沟通协调,对于存在分歧的问题共同探讨研究,共同把案件办得扎实、办得过硬、办得经得起检验。要把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过程作为及时发现审判监督工作不足的过程,不断总结审判监督工作经验,切实提升审判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要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进一步建立完善相互之间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真正做履行法定职责的诤友、益友,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武星院长对常本勇检察长来襄阳市中院列席审判委员会表示欢迎。并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助于审判委员会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希望这项工作以后能够常态化开展。法院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尤其在审理重大、疑难、敏感的案件时,充分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共同提升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丨襄阳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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