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就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風險預警發出緊急通知 今年不再下達指標

海南就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風險預警發出緊急通知 今年不再下達指標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於5月31日印發《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全國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做出部署。省發改委近日就我省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風險預警發出緊急通知,明確提出2018年我省不再下達集中式光伏電站規模指標;各地暫緩備案需要國家補貼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對於需要國家補貼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必須納入規模管理後方可開建。

省發改委就我省光伏發電項目下一步工作提出五點要求:一是2018年我省不再下達集中式光伏電站規模指標。二是各地暫緩備案需要國家補貼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待省發改委出臺競爭性招標辦法後,由該委按照國家下達的規模統一開展競爭性配置。對於需要國家補貼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必須納入規模管理後方可開工建設。各地可根據接網消納條件和相關要求,自行安排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屋頂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三是五指山、白沙須按照《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要求,進一步加強光伏扶貧項目管理,由縣級政府按照“規劃、設計、施工、驗收、運維”五統一的原則實施,嚴格落實建設條件,務必確保項目在建檔立卡貧困村按照村級電站方式建設,並納入國家光伏扶貧項目計劃。四是在未確定納入國家規模管理的情況下,暫停推動《關於進一步加強光伏扶貧項目管理的通知》中列入我省光伏扶貧規劃的尚未開工項目。五是其他計劃利用普通分佈式光伏指標開展光伏扶貧工作的市縣,須慎重推進光伏項目,避免在無法納入國家規模管理的情況下盲目建設,造成財政資金的浪費。

海南就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風險預警發出緊急通知 今年不再下達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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