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子親子鑑定兒子並非親生,訴至法院獲賠62萬」一事?

如何看待“男子親子鑑定兒子並非親生,訴至法院獲賠62萬”一事?

"養育那麼多年,孩子都成人了。就因為不是親生,就什麼感情都沒有,哪怕有一點點感情也不至於要求賠償。而男人出軌的,

如何看待“男子親子鑑定兒子並非親生,訴至法院獲賠62萬”一事?

戀愛隱瞞自己已婚的,對妻子或女友隱瞞自己有私生子的,法院有沒有賠償女人精神損害撫慰金?"

一句話也不說,就等看熱鬧,這是墜吼的。

如何看待“男子親子鑑定兒子並非親生,訴至法院獲賠62萬”一事?

男性沒有義務贍養“陌生男人與妻子生的的孩子”,除非雙方有相關協議。

男性有義務贍養的是“自己與妻子生的孩子”

無論法律與道德都是如此。

目前這個男性養了別人的孩子多年。

如何看待“男子親子鑑定兒子並非親生,訴至法院獲賠62萬”一事?

這事很簡單,根據自然選擇原理,不計較喜當爹的男人都沒能留下後代,剩下的都是計較的渣男的後代

如何看待“男子親子鑑定兒子並非親生,訴至法院獲賠62萬”一事?

我,女的,也覺得要賠償是正常的啊?哪怕有感情,但感情能敵得過心中的屈辱和憎恨麼?設想一下,你和你老公的小三同時懷孕生子,你老公把你們的孩子和小三的孩子對換了,你替小三養了多年孩子,發現了能不要求賠償?不但是賠償而且是懲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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