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的名綽號,怎麼越來越少了?

NBA的名绰号,怎么越来越少了?

話說,以前,綽號挺多:有飛人喬丹,有大夢奧拉朱旺,有郵差馬龍,有甲蟲哈達威,有魔術師,有滑翔機,有手套,有白巧克力,有雨人,有J博士……

現在呢?小學生庫裡,神龜威少爺,表妹考辛斯……

好像美國綽號少了?反倒是中國民間綽號,變多了?綽號越來越中國特色了?

原因不止一個。

第一原因是,某代街頭風的人逝去了,起綽號的黃金年代也過去了。

NBA起綽號,大概是1960年代開始流行。50年代老幾位,阿里津、約翰斯頓、米肯、佩蒂,都沒啥綽號——綽號是件很黑人,很街頭的事。

1960-70年代,黑人文化、街頭文化、嬉皮士文化起來。各色匪號就多了。張伯倫就綽號一大堆,北斗星、大剷鬥之類。奧斯卡的綽號是大O,那還算比較樸素。

1970年代,J博士、手槍、冰人這些綽號,都很街頭風了。當時ABA比NBA更炫彩更街頭,起綽號也多。

1980年代到1990年代是承襲了這一波的,但1990年代末,綽號之風又少了。那時1970年代那種痞痞的街頭風過去點了。像阿爾斯通“skip to my lou”那種街頭風綽號,NBA裡比較少了。

所以NBA綽號的巔峰期是1975-2000。之後就少了。

像21世紀最有名的幾個綽號,黑曼巴是科比給自己起的,不是別人叫出來的。

然後,得多謝鯊魚:真理是鯊魚給皮爾斯起的,閃電俠是鯊魚給韋德起的,大基本功是鯊魚給鄧肯起的。

第二原因是,以前翻譯時,都是照翻的;後來有些有文化差異了,就不翻了。

科比晚年給自己一個綽號vino,醇酒。國內不翻譯。

庫裡的綽號是Baby-Faced Assassin,或者Chef Curry,娃臉殺手或者庫裡(咖喱)大廚,國內不翻譯。

哈登的綽號是The Beard,就是鬍子。

杜蘭特的綽號Durantula杜狼蛛,或者Slim Reaper,國內不翻譯。

萊納德的綽號The Claw,長爪。國內不翻譯。

保羅-喬治的綽號PG13,“13歲以下不許觀看”,國內不翻譯。

看,其實他們都有綽號,只是國內不翻譯了而已。

不像早年,飛人喬丹,手套佩頓,大夢奧拉朱旺,一一照翻。

威爾金斯human highlight,按現在說法其實該叫“人肉十佳球”,當時依然硬生生翻成“人類電影精華”,也要翻過來。

第三個原因是,其實早年有許多老叫法,包括我們熟悉的,其實本就是中國人自己有的。

我記得阿里納斯叫大將軍這個梗,是俞若愚老師,也就是虎撲原來的蘭斯魚先開始叫的。

中文論壇裡管威斯布魯克叫威少爺或者威少,應該是我開始的。2009年之前沒誰這麼叫過。

沃克叫胖頭陀。韋德叫典韋(D Wade)。小霸王斯塔德邁爾。張兩萬。大猩猩尤因。這些都是國內梗。

別覺得過分。實際上有許多我們以為是老綽號的,都是國內梗。

比如伯德的綽號是Larry Legend,“傳奇”。所謂大鳥是中國人自己玩的梗。馬布裡的綽號是Starbury或者“科尼島最好”,獨狼這綽號也是中文梗。

早年大家還叫勒布朗叫雷霸龍或者老北京呢。

習慣就好。

我覺得,就這樣也不壞。有些綽號其實強翻過來,也沒意思。

比如雄鹿那位,大家都叫字母哥。他的正經英文綽號叫Greek Freak,希臘怪物,但這裡妙在有個諧音。希臘怪物的中文字,就完全沒英文那麼有趣。

達米安-利拉德,綽號叫Dame,諧音,貴婦人的意思,也可以算國際象棋裡的後。法語聖母院就是Notre-dame。但這個翻法反過來,也沒啥意思吧?

約基奇Jokic有個好綽號,Joker,小丑。但如果你不是《蝙蝠俠》愛好者,未必明白這個梗。

萊納德2014年總決賽擊敗熱後,有過個綽號叫Kingslayer,弒君者——你得聯繫到勒布朗的綽號叫king,還得讀過《冰與火之歌》,才能完全搞懂。

所以如果有文化差異,不翻也罷,知道是誰就行了。

綽號甚至NBA的名字,本來就為了接地氣嘛。

文森特-拉馬爾-小卡特,為什麼在NBA要簡稱“文斯-卡特”?也是為了讓你們好記嘛。

塞爾吉巴魯-拉姆-薩勇加-魯姆-瓦拉哈斯-尤納斯-雨果-伊巴卡,在NBA只叫伊巴卡,綽號叫“剛果航空”,也是方便大家記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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