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韓浪」潑硫酸案

大案要案-“韓浪”潑硫酸案

2005年4月24日,北京房山區韓村河鎮的一個小村如往日一般平靜如水,可是來自重慶的女子韓浪的心裡卻如潮汛來襲忐忑不安,她找不到自己年僅6歲的兒子成成了!

從下午1點找到夜裡12點,從村裡找到了山上,韓浪一遍遍地喊著兒子的名字,可是寂靜的村莊只回蕩著她淒涼惶恐的呼喊,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懼。兒子雖然愛玩,可從來沒有找不到人影的時候,難道出了什麼意外?韓浪不敢再想下去。

第二天天還沒亮,一夜未閤眼的韓浪又出去找孩子,直到中午,有一個孩子跑來對韓浪說,村西頭有個井,井裡有個孩子。一種不祥的預感頓時籠罩著韓浪,她瘋了一樣地跑過去,撥開圍觀的村民,用力掀開井上蓋著的大石板。

韓浪永遠忘不了這悲慘的一幕,往日活潑可愛的孩子倒立在井裡,井裡填滿了石塊兒,看不清臉,只有兒子腳上的那雙鞋,醒目地支稜在她的眼前。這雙鞋正是韓浪給兒子成成買的。韓浪兩眼一黑,暈倒在眾人面前。

警方在發現孩子屍體的當天就很快偵破此案,兇手是同村張二群家的小兒子,年僅13歲的炎炎。他在和6歲的成成打架的過程中掐死了成成,為了毀屍滅跡,他將成成扔到了井裡,並向井裡填滿了石頭,還搬來一塊大石板壓在井口上,他以為這樣大家就找不到成成了...

孩子的慘死像噩夢一樣纏繞著韓浪的心,她的精神幾近崩潰。她覺得對不起兒子,如果自己沒從老家出來,或許兒子就可以安穩地度過他的童年了。

韓浪是個命苦的女人,22歲的時候,韓浪在家鄉重慶嫁給了大自己15歲的丈夫,不久她生下了他們的孩子成成,但是夫妻二人的情感生活卻一直不順。2001年,韓浪帶著幼小的成成和男朋友離開家鄉來到了北京房山區的一個小村。

可是成成突然就離開這個世界了,韓浪很難接受這個事實,她整日沉浸在思念的悲痛中。平常有個蟲子或者別的什麼活的東西飛進這間淒涼的小屋時,韓浪都不忍心把它趕出去,總覺得這是兒子回來看她了。

2006年1月3日,韓浪狀告張二群夫婦民事索賠案有了一審結果,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判決張家夫妻倆賠償韓浪15萬餘元。然而,這筆錢一直沒有得到執行,張家認為自己沒有能力賠償。最後經過法院多次調解,張二群願意分期支付,可是韓浪沒有同意,因為她擔心張二群無限期拖下去。就這樣,賠償款的執行一直都被拖著。

2006年4月,韓浪再也等不下去了,她要求法院再次就執行問題進行調解。韓浪提出張家至少應該先把孩子的喪葬費1萬元給了,可是在某公司上班月薪2400元的張二群張嘴就說沒有。韓浪很氣憤,其實她也知道張二群家一次拿出15萬元有點困難,但她認為1萬元是沒有問題的,而且這是成成的喪葬費,她認為張家至少應該先給付這一筆錢。但是她沒有料到,張二群連這1萬元都不願意給付。

更令韓浪生氣的是,張家不僅從來沒有向她道過歉,反而到處宣揚:“我兒子3年後就能出來了。”想到自己的孩子已經慘死,而殺人兇手卻還好好的活著,韓浪的心扭成一團。

韓浪受傷的心在這一連串的打擊下已經變得扭曲了,她要為兒子報仇。她要讓張家也承受痛苦。一個復仇計劃逐漸成形了。

當法院的調解以失敗告終後,韓浪從法院出來就到五金店買了5斤濃硫酸,她把濃硫酸放到了家裡,想看看張二群夫婦態度會不會有轉變,如果一直沒有變化,她會採取極端手段為兒子報仇。但是韓浪並不是一個窮兇極惡的人,她雖然有了報復之心,卻一直也沒有真正將復仇計劃付諸實行。

到了11月份,張二群夫婦依舊沒有向韓浪道歉,也沒賠一分錢。絕望的韓浪終於決定報復張家。韓浪也做好了赴死的準備,她給自己的媽媽和男朋友各寫了一封遺書,書中寫道“沒了這孩子我一直也不好過,我豁出去了!”

張二群家有三個孩子,老大是女兒晴晴,二女兒樂樂小時候因為腦出血落下了殘疾,而唯一的兒子炎炎又被管教。為了讓張家也嚐嚐自己的徹骨痛苦,韓浪將復仇的目標鎖定在了晴晴身上。

晴晴是張家三個孩子裡最懂事最有出息的。從上初中開始,她去了十多里外的學校就讀,為了節省路費,她住在同學的家裡,一兩個星期回家一趟。一番努力之後,晴晴考上了豐臺的一所技校。為了給家裡減輕負擔,晴晴每個月都省吃儉用。有一段時間,小公共漲價,晴晴就住在學校裡不回家了。而只要回家,勤快的晴晴都讓父母感到欣慰。她總是搶著幫媽媽去地裡幹活,家裡也被她收拾得井井有條。對於不省心的張家來說,女兒晴晴就是他們全部的驕傲和希望。在技校3年,成績優異的晴晴拿到了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合格證書、國家職業技能證書等。

2006年11月24日,兩週沒回家的晴晴回來了。這次回來是給媽媽送自己第一個月工資的,晴晴畢業後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晴晴拿出1450元錢,都塞到了媽媽手裡,說這是她實習的第一個月工資。

第二天是個週末,媽媽讓晴晴留下來和大家一起過週末,因為一家人好不容易才聚一次,可是晴晴卻想著早點回單位去,這樣還可以上班,多掙點錢給家裡。就這樣,她坐上了回城的小公共。單純的晴晴不知道,一場滅頂的災難正在等著她。

11月24日晚上,一直伺機報仇的韓浪看到晴晴從城裡回來,她猜晴晴第二天可能要獨自返回城裡上班。韓浪認為這是報仇的好時機,機不可失,於是她把放在牆角的硫酸倒出了五分之一,大約有一斤,裝進了一個大茶杯裡。

11月25日早晨6點多,韓浪就到車站去等著晴晴,但是她去得太早了,車站裡空空蕩蕩的沒有幾個人。7點多時,韓浪又到車站看了一次,還是沒看到晴晴。不甘心的韓浪9點多第三次去車站,這一次她終於看到晴晴媽媽送女兒到車站等小公共。韓浪的心一陣狂跳,她悄悄地躲在一邊,以免被晴晴媽媽發現。

晴晴上車之後,韓浪也隨著人群擠上了車。韓浪專門找了一個和晴晴同一排的座位,中間只隔著一個過道。大約半個小時後,汽車在一個道口停下,有很多人上下車,就在這時,韓浪突然站起身,手裡端著大茶杯,她一扭身,打開杯蓋,將茶杯中的硫酸全部潑向晴晴。

那一刻硫酸四濺,硫酸不但潑在晴晴身上,還飛濺在晴晴身邊的一位消防隊員身上,車廂內瀰漫出皮膚被燒焦的味道。一陣悽慘的尖叫聲震驚了車上所有的人,驚魂未定的乘客有的在叫:"小女孩被潑硫酸了。"有的則叫開車的司機:"快送醫院!"

韓浪趁亂跑下了車,被連帶潑傷的那位消防隊員忍痛跳下車追上了她,同時,售票員和司機也趕來攔住她。他們拽著韓浪不讓她走,韓浪說:"我不跑,我要自首。"消防隊員問韓浪:"杯子裡是什麼?"

韓浪面無表情,異常平靜地說道:"硫酸。"......

2007年6月18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令人心痛的硫酸毀容案。35歲的韓浪被法警帶進法庭。她身穿黃色號服,剛走進法庭,她就不停地抹眼淚。本案受害人晴晴沒有到庭,其父張二群進入法庭時,狠狠地瞪了韓浪一眼。

"我認罪。"對於被指控涉嫌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韓浪平靜地說。而當公訴人提到晴晴13歲的弟弟掐死韓浪的6歲兒子時,韓浪頓時在法庭上失聲痛哭。

公訴人向韓浪發問:"你為什麼要向張二群的大女兒潑濃硫酸呢?"

"他兒子把我兒子殺了,一分錢也不賠。"韓浪身子顫抖著激動地說。

公訴人問:"你認為以他家的經濟狀況能賠嗎?"

"能。"韓浪語氣堅定地說:"至少1萬元的喪葬費,張二群家是拿得出的。"

韓浪在法庭上哭著說:"我知道潑硫酸要坐牢,但是我要是因為這事死了,正好可以去陪我死去的兒子,我孩子那麼小就走了。"

輪到張二群發表意見時,庭審上出現戲劇性一幕。張二群向韓浪發問時,結果兩個人在法庭上大吵起來。

"你為什麼選擇在你兒子被殺死後這麼長時間才進行報復?"張二群手指著韓浪咬牙切齒的說。

"我等了很長時間,等著你給我錢,我向法院申請執行,法官叫雙方來進行調解,我來了,可是你卻沒來。走到今天這一步完全是你們自個造成的。開始我想孩子死了我認了,沒想到你們這麼絕情。你們一點不內疚,還到處炫耀'我兒子三年就出來了'。你們別高興得太早了,你們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兔子急了還咬人呢……"

韓浪對張二群大聲嚷著說:"我兒子被你兒子殺死了,你一分錢不賠還一次一次騙我,我潑你大女兒,就是想讓你心疼,讓你把捨不得賠我的錢給你的孩子看病!"

自稱沒有能力賠償喪子母親韓浪的張二群,卻向韓浪提出總計43萬餘元的民事賠償要求。張二群在列舉賠償事項中提出自己在一家公司上班,月薪2400元,受傷大女兒月薪1200元,韓浪應該按照這個標準賠償其家庭的誤工損失費。

張二群此言一出,主審法官立即問他:"法院判決你賠償韓浪15萬元後,你賠償了韓浪一分錢沒有?"

張二群支吾著說:這個真沒有..."沒賠。"

休庭之後,主審法官和兩位參與庭審的人民陪審員把張二群叫到面前說:"張二群,你應該好好反思一下,究竟是誰把你的女兒害了?你自己的女兒受到傷害後,你花費六七萬元給女兒治病,韓浪的兒子被你兒子殺死後法院判你賠償,你連孩子的喪葬費都沒給,最後給自己的女兒造成這麼大的傷害。你才是害了你女兒的罪魁禍首,你就是個雜碎......

而無辜的晴晴遭此打擊後,一度絕望尋死。"我這輩子都完了!"晴晴說:"在醫院的時候,我就不想活了,可是護士對我說,如果我死了,爸爸媽媽的希望就都沒有了,但是我才18歲,太難接受這樣的現實了。

毫無疑問,張家的兒子殺害韓家的兒子,為此案埋下了禍根,何況,張家還長時間不依法支付15萬元的賠償金,也沒道歉的意思,這令韓家越想越氣,兩家關係越來越緊張,矛盾終於激化。從這個角度看,於情於理,張家負有一定的責任。但無論如何,韓浪也不該朝張家無辜的女兒下手,這是犯罪,是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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