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家私募基金被定性爲「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

成都一傢俬募基金被定性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018年8月27日,“信用中國”發佈消息稱,國家發改委發佈第六批涉金融領域黑名單,有5家嚴重失信的PE和VC,其中一家來自成都,名叫成都澳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澳信資產管理公司已經被判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工商資料顯示,成都澳信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於2013年7月5日,註冊資本2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張勁松,股東為持股60%的汪海麗、持股20%的李恩平和持股20%的張勁松。

履歷顯示,張勁松曾於1992年10月至2003年10月擔任四川省南充市經信委辦公室主任,2003年11月至2008年3月擔任四川省南充市工商銀行信貸科主任。

成都一傢俬募基金被定性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017年11月1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刊登了《李恩平、鍾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二審刑事裁定書》。

成都澳信資產管理公司作為普通合夥人在江西省新餘市註冊成立了新餘澳宜天信投資管理(有限合夥)企業,龐波鴻為實際控制人,執行合夥事務人為蔣睿(系李恩平的丈夫)。成都澳信資產管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存款案的有兩款理財項目:“澳信定投基金8號資產管理計劃”、“天宜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澳信定投基金8號資產管理計劃”為龐波鴻製作項目,主要以投資龐波鴻所有的都江堰岷江會館項目(經查,該項目為龐波鴻虛構項目)為由,以吸納有限合夥人的形式向社會公眾吸納資金。成都澳信資產管理公司主要通過銀行等渠道進行銷售,銷售總監張淇軍“包乾”提成為合同金額的20%,向客戶支付8%-14%不等的收益,向總經理李恩平提成1%,並向銷售人員、中介人員進行提成。

其中,張淇軍向中國銀行工作人員凌某銷售420萬元該理財產品,又通過凌某向鄭某銷售500萬元該理財產品,通過中國銀行青羊支行員工吳蘭向劉某銷售600萬元該理財產品,通過中元基金公司員工侯和燕向丁某銷售180萬元該理財產品。

成都一傢俬募基金被定性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鍾宇為成都澳信資產管理公司執行副總裁,鍾宇經過龐波鴻同意後設計制定並向他人推薦“天宜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理財產品。該理財產品以吸納有限合夥人的形式向社會募集資金,並向投資者承諾8%的固定年收益。

據悉,“澳信定投基金8號資產管理計劃”有6名當事人報案,涉及金額1561萬元,支付資金利息77.4349萬元,投資者合計損失1483.5651萬元,“天宜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有4名當事人報案,涉及金額630萬元,未見支付利息記錄,兩款理財項目造成投資者損失2113萬餘元。

根據二審判決,李恩平、鍾宇、張淇軍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分別被判處15萬元罰金;龐波鴻、張勁松、汪海麗另案處理。

黃桷樹財經注意到,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欄,成都澳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已經處於失聯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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