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521、200521 證券簡稱:長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編號:2018-054
長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
計劃期滿及實施情況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東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資產管理計劃)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長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或“長虹美菱”)於2018年4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18-018號),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通基金”)通過旗下資產管理計劃合計持有公司76,158,362股(佔公司總股本的7.29%),其計劃自2018年4月14日起六個月內,以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62,675,866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6%)。
鑑於財通基金所持股份減持計劃的時間過半,公司於2018年7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了《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44號)。
2018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財通基金的《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長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減持計劃進展情況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10月12日,財通基金本次減持股份計劃期限已屆滿(因2018年10月13日為非交易日,財通基金本次減持計劃期限於2018年10月12日屆滿)。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中國證監會公告[2017]9號)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將財通基金(代表旗下資產管理計劃)減持計劃實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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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股份來源:財通基金(代表旗下資產管理計劃)通過認購公司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份合計持有公司95,169,946股,佔公司總股本的9.11%。另外,2017年10月20日至2018年10月12日期間,財通基金已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計減持28,179,075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6976%。
(2)減持價格區間及次數:2018年7月14日-2018年10月12日期間,財通基金(代表旗下資產管理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在2.99~4.09元之間對本公司股票進行了58次減持交易(每個交易日算作一次)。
2.股東本次減持前後持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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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關說明
1.財通基金本次所減持的股份均來源於長虹美菱非公開發行的股份。
2.截至公司收到函告日,財通基金本次股份減持計劃的實施情況與此前披露的減持計劃一致,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相關規定。
3.財通基金本次減持股份計劃期限已屆滿,截至本公告日,財通基金尚持有公司股份66,990,871股,佔公司總股本6.41%,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三、備查文件
1.《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長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減持計劃進展情況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長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證券代碼:000521、200521 證券簡稱:長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編號:2018-055
長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持股
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預披露公告
長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或“長虹美菱”)於2018年10月1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通基金”)《關於長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減持計劃的通知》,財通基金通過旗下資產管理計劃合計持有公司66,990,871股(佔公司總股本的6.41%),其計劃自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以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62,675,866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6%)。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1.股東名稱: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資產管理計劃)
2.股東持股情況:截至2018年10月12日,財通基金旗下資產管理計劃合計持有本公司股份66,990,871股,佔公司總股本6.41%。
財通基金旗下資產管理計劃所認購的公司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份於2017年10月16日起解除限售並可上市流通。詳見公司2017年10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香港商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17-079號公告)。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本次擬減持的原因:自身投資安排。
2.股份來源:長虹美菱非公開發行股票(2016年)。
3.減持方式: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4.減持期間:本減持計劃自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其中,如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於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三個交易日之後進行;如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於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之後進行。
5.擬減持股份數量及比例:減持數量不超過62,675,866股,不超過長虹美菱總股本的6%。其中,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不超過20,891,954股,不超過長虹美菱總股本的2%;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不超過41,783,912股,不超過長虹美菱總股本的4%。若計劃減持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上述股份數量做相應調整。
上述股份減持採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採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6.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市場價格及交易方式確定。
三、承諾履行情況
財通基金旗下該等資產管理計劃認購長虹美菱非公開發行股票(2016年)時承諾本次認購的股票限售期為十二個月。限售期間,財通基金嚴格履行承諾,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事項。該等資產管理計劃於長虹美菱非公開發行股份上市流通後減持,未違反其股份鎖定的承諾。
四、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減持計劃將根據市場情況、長虹美菱股價情況等決定如何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故本次減持計劃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2.財通基金不屬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系股東的正常減持行為,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未來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亦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3.財通基金本次減持將嚴格遵守《證券法》、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同時,公司將繼續關注財通基金減持計劃的實施進展情況,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備查文件
1.《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長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減持計劃的通知》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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