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紀委通報8起典型案例!金壇區民政局原黨委副書記王衛東等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常州市纪委通报8起典型案例!金坛区民政局原党委副书记王卫东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期,市紀委通報2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典型案例:

1、金壇區民政局原黨委副書記、局長、區老齡辦原主任王衛東因單位違反財經紀律被問責。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金壇市民政局違反財經紀律,虛開發票套取財政資金髮放獎金。時任金壇市民政局黨委副書記、局長、老齡辦主任的王衛東,對此負有領導責任。2018年7月,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王衛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武進區太湖灣旅遊度假區副主任殷正良因下屬對違章搭建監管不力被問責。2018年7月,武進區太湖灣旅遊度假區城管中隊隊長張偉、城管中隊隊員夏峰因對萬澤太湖莊園違法建設監管不力,分別受到警告處分和誡勉談話處理。殷正良作為管委會副主任,分管太湖灣城管中隊,對違章搭建問題負有領導責任。2018年7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殷正良被誡勉談話。

近期,市紀委通報6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溧陽市竹簀鎮瀨陽村黨總支原書記孔國富等人在辦理徵地保險工作中失職問題。2014年7月,孔國富和村委工作人員楊愛娣在辦理被徵地農民失地保險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發生村民違規辦理被徵地農民失地保險並獲取保險金,其行為構成失職。2018年6月,溧陽市竹簀鎮紀委給予孔國富、楊愛娣黨內警告處分。

2、金壇區朱林鎮朱林村黨總支書記王衛中等人以虛報手段騙取財政資金問題2015年12月,王衛中和村會計張國強以虛報手段騙取財政資金,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6月,金壇區紀委分別給予王衛中、張國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武進區嘉澤鎮捕撈村黨總支原書記劉蘭英擅自決定村集體魚塘發包等問題。2007年1月和2007年12月,劉蘭英先後兩次未按規章制度規定,個人擅自決定村集體魚塘發包事項,並代表捕撈村委與其他養殖戶簽訂承包合同,其行為違反組織紀律。2018年4月,武進區紀委給予劉蘭英黨內警告處分。

4、新北區濱江開發區安家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機關黨支部書記巢國忠在工程招投標等工作中不正確履職問題。2016年4月,巢國忠在某公司管道路面修復工程招投標、驗收和監管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該道路發生後續質量問題,在群眾中產生不良影響,其行為違反工作紀律。2018年5月,新北區春江鎮黨委給予巢國忠黨內警告處分。

5、天寧區鄭陸鎮黃天蕩村黨總支書記沈建清違規使用集體資金為他人承兌未到期匯票問題。2015年春節前後,沈建清違反財經管理法規,為與村委沒有業務關係的鄭陸鎮農技農機站黨支部書記曹國良、鄭陸鎮黃天蕩村婦女主任兼聯隊會計許小芳承兌未到期匯票,其行為已構成違紀,應追究其紀律責任。曹國良、許小芳違反規定為自己謀取不當利益,其行為違反廉潔紀律。2018年6月,天寧區紀委分別給予沈建清、曹國良、許小芳黨內警告處分。

6、鐘樓區西林街道東岱村委會原主任楊明寰等人在低保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3年至2016年,楊明寰和東岱村委會婦女主任、報賬員周麗瑛在負責村低保邊緣戶資產變動複查材料把關過程中,審核把關不嚴,失職失責,造成不符合政策人員違規享受低保邊緣補助,其行為違反工作紀律。2018年6月,鐘樓區西林街道紀委分別給予楊明寰、周麗瑛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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