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以上的癌患,爲什麼治療時,不提倡再做放化療了?

盧軼稱心


這個問題的關鍵詞在於“不提倡”,很多人簡單地把它理解成“不要”。其實,關於放化療,要有一個理性的認識,不要走極端,要有所為,有所不為。

年齡不是放化療的禁忌症,但當然要慎重。隨著年齡的增長,人體的各方面機能在下降,60歲以上可能是一個檻,但顯然,個體差異很大,有的人60歲已經虛弱不堪,有的人還是“生龍活虎”,不能簡單地僅以年齡來判斷是否能耐受的標準,它可以作為一個參考標準之一,年齡越大,化放療等治療越有慎重,其實,我覺得這個年齡標準至少要放到70歲可能更有警示意義。

除了年齡,在預判病人是否能耐受化療時,病人的體能狀態是更重要的指標,如果合併症很多,體能狀態很差,即便40歲又如何?化療時也一樣要特別慎重。而如果70歲,經評估,肝腎心功能等各方面都不錯,體能狀況評分也較高,則不必要因此不做化療。

其實,這裡有一個更關鍵的問題就是:化療可能給病人帶來多大獲益?如果是對化療不敏感的腫瘤,也就是說,化療對他這個癌症作用不大,這個時候,即便30歲也不要化療,至少要慎重,因為在不 能獲益或獲益很小的情況下,化療的副作用用就成了主要問題,得不到多少好處,副作用倒是一點也不會減少。而如果是對化療高度敏感的癌症,即便是70歲,甚至是80歲也很有很大可能從化療中獲益,這個時候也不要胡亂拒絕化療,如果不化療,癌症可能很快致人命,而如果化療,由於對化療敏感,腫瘤可能很快縮小,得到控制,身體狀況反而會變得更好,這時候那些化療的副作用就也不是什麼大事。當然,畢竟是老年人,化療前要慎重評估,化療過程中和化療後要注意加強監控,及時處理不良反應。

總之,對待化療,不要誇大其作用,不要濫用化療,也不要胡亂拒絕化療,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腫瘤專科醫生


首先,我們先要了解什麼是放療,什麼又是化療。所謂放療是指通過電離輻射的方式,從局部入手,抑制或者殺死腫瘤細胞,目前主要用於腫瘤局部、一個或多點轉移灶;而化療則是通過口服、注射或其他方式將化學藥物送入人體內,從而抑制或殺死腫瘤細胞,其作用範圍較於放療來說要更大一些,除了可以治療局部病灶及轉移灶外,還可以殺滅微小殘留病灶。兩者都有其副作用的存在,放療以局部反應為主,而化療由於其選擇性差,可同時殺滅正常和惡性細胞,故而全身症狀更加明顯,例如形體消瘦、骨髓抑制、胃腸反應等。而60歲以上的老人,身體各個臟器、生理功能都開始衰退,體虛邪實是其主要表現,這個時候應該以扶正培本為主,抗癌解毒為輔。這一年齡段的人群,我們更加註重的是減少病人痛苦,提高其生存質量,爭取做到帶癌延年,故而不再提倡一味的放療化療。


康愛在線


所有看到這個問題的朋友,請注意:“60歲以上的癌患,為什麼治療時,不提倡再做放化療了?”這就是一個偽命題!

其實問題裡的這句話沒有說主語,不知道是“誰”不提倡,可能是隔壁老王,但是絕對不是一個靠譜的醫療機構給出的建議。

先看一下癌症發病率和年齡的關係,60歲以上的人群,正好是癌患的主力軍,放化療作為現代癌症治療的一種重要的方式,如果要統計,應該是在使用放化療的人中,60歲以上的更多。


有人說是“美國腫瘤協會早在2001年就提出了上述原則”,這也是子虛烏有的事。到美國癌症協會(American Cancer Society)的官網上,根本找不到類似的建議。當然,美國有很多的野雞協會,有一些名頭聽著很大,但是其實是非主流的民間組織,也會有各種建議,水平跟隔壁老王也差不多,不必太認真。

很多人對癌症的瞭解,停留在“一副神藥能搞定”的不切實際的幻想之中,覺得不管什麼癌症,治療方法都一樣,根本不知道現代醫學對癌症的治療,有著非常具體的指南。比如在對乳腺癌的治療,最新版NCCN指南里, 有一處提到跟年齡相關的治療:對於早期的乳腺癌(T1),如果是70歲以上,淋巴沒有侵染,ER陽性,並且已經接受了內分泌輔助治療的患者,可以不必進行對乳房的放療。

這裡年齡的分界線是70歲。你看,這指南里說的非常詳細,不是泛泛而談70歲以上的患者,而是非常具體的一部分人。而這部分患者,其實屬於不需要放療就可以通過其他治療方法控制病情的,因為放療所能帶來的收益不明顯,所以就不建議進行這種治療。至於乳腺癌的化療,NCCN說了目前沒有數據,認為老年患者(70歲以上 )需要特殊對待。

所以,能不能進行放化療,不能搞年紀一刀切,更不能泛泛而談,需要讓主治醫生對個人病情的具體分析。對於年紀不大的患者,如果身體狀態不好,醫生也不會建議放化療。


一節生薑


首先明確回答,沒有這一說法。

一般人為何這麼厭惡化療,因為化療讓人多少不同程度的痛苦、化療費用也不低,部分甚至不能報銷,並且化療也會導致諸多的不良反應,比如骨髓移植、噁心嘔吐、腹瀉、皮膚色素沉著、脫髮甚至手腳麻木等。這些副反應都會讓患者不舒服。

但是不能否認化療在惡性腫瘤治療中的巨大價值。在沒有更有效的、副反應更小的藥物出現前,化療在中晚期腫瘤治療中的作用是無法替代的。化療在降低根治術後腫瘤復發風險和延長晚期癌症患者生命是有確切證據的。

對於化療在癌症患者中的應用,反對一刀切的論調。一定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正確的做法就是在規範的腫瘤治療指南的指導下,結合患者具體的個人情況,來選擇是否化療和化療方案以及化療時間。

年齡不是患者是否化療的主要參照指標。

對於癌症患者來說,是否化療的主要依據就是疾病分期。無論是西方國家如歐美的癌症治療指南還是東方國家如中日韓等癌症指南,都有基本明確的治療指南和化療方案推薦。首先,我們明確的是,這些治療指南或治療意見不是哪一個專家或哪一個團隊的意見,而是建立在多個大樣本、多中心、隨機對照臨床研究得出的結論。這就是說,哪些患者需要化療、或者需要什麼樣的方案化療,是有依據的。當然,也不能千篇一律的按照指南的意見做,要結合患者的具體情況。如果患者腫瘤的分期是需要化療,但是患者身體很虛弱,肝腎功能異常,不符合化療症狀,或者合併較嚴重的心腦肺血管疾病,那麼此時可能不建議患者化療;或者在化療方案的選擇上,有所側重和考慮,即使化療,也選擇毒副反應低的藥物或者方案,也許在治療效果上有點折扣。

對於是否化療,我的建議就是要聽一聽腫瘤專科醫生建議,或至少參考專科醫生建議。雖然說現在的治療方案或者治療指南未必是真理,甚至會被以後的研究理論推翻,但是至少在目前的科學認知水平下是有最高證據支持的方案,因此按照治療原則走,犯錯誤的概率要低得多。一般來說,總好過某些人想當然的論斷和貌似很有道理的謬論。


北大腫瘤張成海醫生


因為隨著人的年齡增長,自身抵抗力就會越差。化療不僅是針對腫瘤細胞,還會對身體的免疫細胞產生殺傷影響,所以在治療的基礎上可能會產生嚴重的傷害,產生不良的預後,影響生活質量,甚至縮短生存週期,這也是60歲以上的癌症病人在治療時不提倡再進行化療的原因。

但腫瘤本身的治療不是完全取決於年齡的,而是取決於腫瘤的分期類型。在沒有其他更有針對性、更有效的藥物時,化療的治療效果就非常突出,並在中晚期腫瘤的治療方案中不可替代。化療在降低腫瘤根治性切除術後復發的風險、延長患者生存週期的效果是有確切證據的。

但是化療所帶來的不良反應,包括嚴重嘔吐、脫髮明顯、皮膚色素沉積增多、手腳麻木等症狀會讓人自然畏懼化療。是否進行化療,應該結合病人個體情況考慮,決定是否進行化療以及化療時間。

其中年齡因素和病人的基礎狀態是重要的參考因素,也不可因為放療有效而忽視病人的身體承受情況,而起到相反的效果。


KK健康


真的不知道為什麼現在整天有這種子虛烏有的傳說。中美之間五年生存率的相差,跟多種因素有關,但是肯定跟這個傳說無關。這個說法無論從來源上,還是從現實和邏輯的角度去考量,都是站不住腳的。

先從來源上說

筆者在網上找了半天也沒有看到原文,包括美國腫瘤協會(American cancer society)的官網。

再從現實和邏輯的角度去看

任何一種化療藥,想要上市,必須在前期進行臨床試驗,證明其療效和安全性,然後才能被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CFDA(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上市,且必須在說明書中寫明適應症和禁忌。老年患者,身體代謝藥物的能力不如年輕人,所以有時候化療藥物的劑量會有所調整,以減輕副作用,但是幾乎沒有說明書提到“60歲以上的癌患不建議使用”的字樣。退一步來說,即使美國腫瘤協會有這種的說法,FDA和CFDA作為權威機構,理應更值得信賴。“一節生薑”老師(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醫學院研究副教授)曾說,“美國有很多的野雞協會,有一些名頭聽著很大,但是其實是非主流的民間組織,也會有各種建議,水平跟隔壁老王也差不多,不必太認真。”

至於放療,“60歲以上的癌患不建議使用”的說法就更加荒謬了。要知道,手術、化療和放療是癌症治療的三大常規手段,對於已經沒有改善病情可能的極晚期患者,有時候為了緩解症狀,還是會使用放療,如肺癌晚期骨轉移患者使用放療,控制轉移病灶、緩解疼痛。


除了這些,中國和美國會定期更新各種癌種的治療指南,“60歲以上的癌患不建議使用放化療”在國外的指南上沒有看到,在中國的指南上也沒有看到。


腫瘤知道


我GG60歲查出肺癌晚期,惡化的很快。做完放療,大夫讓家屬考慮做不做化療,我們考慮不做化療,然後那個主任,每次她帶人查房,都特意問我GG多大歲數了,然後拍拍我GG肩膀上,才60歲不治療太可惜太可惜了。因為GG性格關係,我們一直都沒告訴他他得的是什麼病,寬慰他。大夫那麼說了之後我們也沒辦法向他解釋,唉。雖說沒化療,但是我們住院採取對症治療,減輕痛苦,最誇張的時候,輸液體從早上護士接班開始輸一直輸到半夜三點多才輸完一天液體,後來兩根管一起輸,再後來三根管一起輸,也得輸到晚上八九點。從檢查到人走,整整三個月,如果不過度的治療,應該沒那麼痛苦,也沒那麼快。經過這件事情,覺得有的時候醫德比醫術更重要,尤其面對不治之症的時候。


米粒兒OOMM


這個命題十分不科學!我是71歲的賁門癌患者,69歲剛滿時因從沒做過胃鏡檢查,因當年社保資金有4OOO元餘額未用完,2016年12月12日予定做了胃鏡,一查患了賁門癌,胃及淋巴浸潤已到三層轉移屬中晚期病者。12月15日轉院至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求醫治療。去了醫院才知醫院裡癌患者是這麼多,住院前的檢查用了十幾天才住進醫院。住院就是醫生安排化療,既來之則安之,用藥,療程一切安排聽醫生的,住院化療時才發現年令層次豐富有十幾歲到八十幾歲都有,要不怎麼有我戰勝癌魔。化療狀況應該遵醫囑千萬不能聽那些不懂醫學不懂自身身體條件的人且人云亦云,一知半解的人胡浸亂話攪亂患人心智誤導別人的人。當然,患者自信有判斷力是自救的主因。


小彌陀5


癌症早期大多可以根治,但到了中晚期,通常就只能儘量延長病人的壽命了(少數病例除外)。

放、化療是比較常用的一種手段,並且不以年齡為依據。

癌症病人是否適合放化療,需要專業判斷。

很多群眾對放化療瞭解得不深,加上網上的一些偏見帶動,認為放化療就是騙錢,並且副作用相當大!甚至認為放化療越多,死得越快。

所以我們今天先不講大道理,用事實說話!

先看一個年齡60歲以上的,經放化療受益的病人:

一位小細胞肺癌晚期的老爺子,胸悶發現小細胞肺癌:


大家知道,小細胞肺癌發展迅速,很難早期發現,如果不治療,從確診那天算起,平均壽命只有3個月。

這位老人在發現的時候已經廣泛淋巴結轉移,並且壓迫食管,引起進食困難。

一般這種時候,很多子女就會算一筆賬,有些覺得花很多錢,最後只是多活一段時間,還要費心照料,不如回去好好伺候幾天。

但這位老爺子的女兒說,俺爹辛苦一輩子,現在連飯都吃不下。人是鐵,飯是鋼,能讓俺爹吃下飯就行,治!

腫瘤科,介入科,影像科幾位主任一起會診了一下,先在介入下放了支架,把食管撐開,解決了吃飯問題:

因為大約70%的小細胞肺癌患者對放化療敏感,又做了放射性粒子植入(每枚粒子,大約300塊):

配合全身化療,現在已經兩年半了,上個月來複查的時候還不錯:

很多奇蹟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需要病人、子女、醫生的共同努力!

不同的癌症病人,進展速度是不一致的。

很多人說,我們村誰誰查出癌症沒有治療,還活了好幾年,另一個又是放療,又是化療,不到一年人就沒了,放化療就是騙錢害命的。

嗯,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

所以我們仍然不講大道理,再看另一個具體病例:

這位老人,因為胸悶咳嗽,發現右側小細胞肺癌,幸運的是對放化療也很敏感,3年半後複查,

病灶穩定,實現了長期帶瘤生存。

有沒有對放化療不敏感的癌症?

有,比如肉瘤樣癌,如果不能早期發現,及時手術切除,常常就缺乏有效的治療手段了。還有,大約30%的小細胞肺癌對放化療不敏感。

所以說,假如身邊有人查出癌症,並且沒有手術機會了,不要武斷地否決放、化療,先諮詢醫生都有哪些治療手段,有哪些利弊和不良反應,除了放化療之外還有哪些治療手段等,全面瞭解後再做決定。

最後,要對老伴好一點,很多時候只有老伴最靠得住!孩子多了,經常會意見不統一,連嘗試一下的機會都會被剝奪……🙏

這裡是影像科豪大夫,感謝您的閱讀和關注!


影像科豪大夫


我接觸到的癌症病人中,不少在70歲以上還接受了放化療,在當今的社會已經不在少數了。其實,美國腫瘤協會早在2001年就公佈:“60歲以上的腫瘤患者,特別是中晚期腫瘤病人或身體虛弱的病人,不提倡做放化治療。因為化療只會導致病情迅速惡化,縮短病人的生存期。”

中美癌症平均五年生存率對比會發現,我國僅30.9%而美國竟然達到了66%。以肺癌為例:在美國和中國,肺癌都是致死率最高的癌症。2013年美國癌症協會發布的最新報告顯示,美國肺癌五年整體存活率為16%。然而,由於早期篩查在美國的開展,早期肺癌5年生存率已達到70%~90%。其中,非創傷性的立體導向治療 結果與手術相似。中國肺癌整體存活率沒有準確的報告數據,但一般認為五年存活率為8%~10%。

為什麼60歲以上老人患癌,不建議放化療呢?

第一,無論男女過了六十歲,五臟六腑的生理功能已經減退,自我修復功能(自愈力)下降,對放化療的反應相對比較遲緩,在遭受了放化療的毒副作用後,一時難以迅速顯現出來,一旦出現後果,卻難以補救。

第二,人到了六十歲以上,身體常常出現了心腦血管疾病、肝腎功能不足,消化功能減退,放化療的毒副反應,會產生或加重上述症狀,造成二次損傷。

第三,老年人癌症相對年輕人患癌,發展速度慢,只有不過分刺激它,可以帶瘤生存很長時間。如同一塊土地,莊稼長不快,雜草長也不快。人如果能活到120歲,體內會有3~4個惡性腫瘤,但它們不會影響人的 生活質量。人的年紀越大,腫瘤的惡性程度就越低,風險也越低。

第四,癌症是衰老過程中的必然產物。DAN在複製過程中發生突變,就有產生癌細胞。複製過程如同複印文件一樣,複印時間越長,複印材料越多,出差錯的機會越多。如果我們把80歲左右病故的人都做一遍尸解,就會發現100%的人體內都有腫瘤。隨著年齡的增高,患癌的幾率也就越大。如果人在70歲以前長腫瘤,這就是病理性的。70歲以後,生長的腫瘤就是生理性腫瘤,沒有什麼病理意義。

第五,針對老年癌症患者的治療問題,通過大量的國外資料的統計,肝移植和放化療治療的患者,通過治療組與不治療組的對比,不治療組的比治療組的患者,其生存期要延長三分之一,生存質量也高;運用中醫藥治療和化療組比較,中醫治療強於西醫治療。

第六,治療癌症的決定性力量是人體的免疫力,放化療屬於以毒攻毒的治法,適度應用是可以抑制癌症,但是對於老年人免疫力已經下降了,再接受放化療,有可能雪上加霜。免疫力不足,是無法消滅癌症的。有關資料表明:免疫力對腫瘤細胞的殺傷力比藥物超過10倍、20倍,個別癌腫可高達30多倍。用藥物得到一倍的療效,卻損害了免疫力制服癌瘤10~20倍甚至30多倍的療效,顯然是得不償失的。

第七,對於老年人患癌,減輕痛苦、提高生活質量,是更為重要的。在國外主張用自然療法,我國有自己獨特的中醫,中醫屬於自然醫學,比國外的自然療法理論超前得多、完善得多。不少老年癌症患者,在中醫的呵護下,帶瘤延年,不僅生活能夠改善生活質量,而且不增加子女的心理和經濟壓力。老年人放化療,常常出現“瘤”未去,人已去,或者,“瘤”還留著,人沒留住。

第八,不少老年人患癌後,在子女的親情“綁架”下,做了他們本不想做也受不了的放化療。子女們認為不給患癌的父親或母親做放化療,就等同放棄治療,自己良心上過不去,有擔心被人指責,背上不孝的罵名。這時候往往是父母想放手,子女不鬆手。其實,病人自己最能感受到放化療對他們的身體造成的影響,放手不等於放棄。放化療是治療,運動也是治療,飲食也是治療,旅遊也是治療,如此等等。適合老人的,就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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