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范冰冰擦肩而过,不然她就不会有今天!


我与范冰冰擦肩而过,不然她就不会有今天!

近期娱乐圈最火爆的刷屏无疑是范爷,那情节可谓跌宕起伏,从漠视到逃离、从强硬到狡辩,从道歉到缴款,完全可以拍一部内容丰满、情节曲折的大片。要是真能拍成,范爷不又可以挣6000万了。

原来做商业规划和招商,电影院是购物中心的标配,甚至可以说,没有一家电影院,你自己都不好意思说自己的建筑是购物中心。要招电影院,自然要和电影院线联系沟通,再有就是因为电影院对物业条件的要求较高,和电影院线接触的周期就会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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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也好,时间久了,大家也就成了朋友,不分甲方乙方了。国内主要的电影院线,包括上影联合、星美、万达、卢米埃、好丽友、博纳等,也算有接触,最后还是与博纳牵手。好丽友除了做蛋黄派,也做电影院,北京就有。

双方成功签约,饭总是要吃的。在哪儿吃,请哪些人作陪都是有讲究的,尤其是在京都,那可是什么都爱讲老理儿的地方。于老板在电影圈可是有头有脸的人,自然请的都是贵客。著名导演陈可辛刚好在北京,就成了座上宾。于老板就是靠代理香港影片起的家,自然与香港业内人士交情深厚,包括与成龙等共同组建了英皇演员经纪公司。

我与范冰冰擦肩而过,不然她就不会有今天!

知道于总还是范冰冰工作室的股东,也就是范爷的老板之一了。纠结再三,还是冲动占了上风。冒昧而委婉滴向于总提出一个心愿,那就是能不能饭后去范冰冰工作室看看,能见到范爷当然是最好了。

没想到于总很爽快就答应了,看来是合同签了,心情大好。还说,如果冰冰在北京,就请过来一起吃饭。听后有点小兴奋。随手拿起手机,只可惜范爷出差,不在北京。也就只能到范爷的工作室参观一下,了了心愿吧。

我与范冰冰擦肩而过,不然她就不会有今天!

就这样与当时的偶像失之交臂,还说感到很遗憾的。我遗憾的是,没有与偶像见个面、合个影;替范爷遗憾的是,没能听到咖叔给她说说偷税漏税的事儿,不然,双方都了了心愿。

要是当时能见到范爷,我还不得手拉手,以一位过来人的身份,语重心长滴给她说,阴阳合同、偷税漏税这事儿不能干,尤其是十年以后,不然,会有大麻烦的。那年是2008年。

只可惜生活是单行道,没有假如。遗憾也是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出事的都是好人,出了事儿,就看法院说你是不是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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