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更換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近日,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公司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的保薦機構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德證券”)更換保薦代表人的函:中德證券保薦代表人蔣愛軍女士由於工作變動,不能繼續擔任公司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

公司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的持續督導期至2017年12月31日結束,鑑於公司的募集資金尚未使用完畢,中德證券後續仍需就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履行持續督導義務,直至募集資金使用完畢。

為保證相關工作的有序進行,中德證券委派保薦代表人史吉軍先生(簡歷詳見附件)接替蔣愛軍女士擔任公司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本次變更後,公司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為史吉軍先生和金偉寧先生,繼續履行對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持續督導責任。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0月13日

附件:保薦代表人史吉軍先生簡歷

史吉軍,男,經濟學碩士,保薦代表人,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正式從業人員。曾擔任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保薦代表人、中信重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IPO項目保薦代表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201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保薦代表人、內蒙古霍林河露天煤業股份有限公司IPO項目保薦代表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公開增發股票項目保薦代表人、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項目保薦代表人、臥龍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項目保薦代表人。曾參與凱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鐵鐵龍集裝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項目等。史吉軍先生在保薦業務執業過程中嚴格遵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業記錄良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