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進入品牌傳播,有規則可循嗎?

近年來. 藝術與品牌傳播的融合成為一個重要現象。甚至可以用“趨之若鶩”來形容很多品牌對於藝術的追逐。品牌傳播的“藝術熱”肯定不是壞事,至少可以給品牌傳播帶來一些高雅之氣,讓受眾得到更多藝術觀賞與薰陶的機會。

艺术进入品牌传播,有规则可循吗?

但是,要真正在新傳播的背景上認清這一現象,就有必要回答下列問題:

1、為什麼藝術對於品牌傳播的吸引力越來越大,藝術究竟能給品牌帶來什麼價值?

2、移動互聯的傳播大背景給品牌的藝術傳播帶來什麼機會與問題?有什麼基本規律?

要回答問題一,必須從“藝術為媒”說起。品牌藝術傳播的要義,是藝術在這裡擔當了通往消費者心靈的獨特媒介。而按照麥克盧漢的觀點,“媒介本身即是有意義的信息”。可以認為,媒介的意義並不僅僅作為介質存在,而是決定著內容本身。

而藝術媒介的獨特意義,是它不僅可以承擔與消費者連接與接觸的渠道,而且本身就帶著不可替代的精神氣質。一旦這種氣質與品牌的內在精神以及消費者的心靈世界形成契合,就可能產生一加一大於二的傳播乘數效應。

而回答問題二,必須首先觸達新傳播時代的一個基本規律:移動互聯會凸顯甚至強化事物原有的核心規則。對於品牌藝術傳播而言,這個核心規則就是合適的藝術對象的尋找與選擇,不能“亂點鴛鴦譜”。只有那個與品牌核心精神同時也是目標消費群基本氣質吻合的對象,才能達到藝術傳播的應有目的。

艺术进入品牌传播,有规则可循吗?

《中國廣告》雜誌2018年第10期專輯 △

坦率地說,本次專輯(後續將在微信公號有選擇發佈,查看完整版請訂閱2018年第10期《中國廣告》)選擇的重要案例——軒尼詩的藝術營銷,其中不乏大膽又合適的嘗試。但軒尼詩與中國食器的組合,卻感到不搭,似乎未能觸及品牌的靈魂。相比之下,另外一個品牌美素與孫郡新文人畫攝影、與崑曲抑或與花藝的結合,倒感覺是品牌內涵的一種迷人的外化。

艺术进入品牌传播,有规则可循吗?

對於新時代品牌藝術傳播又一個基本規則的探索,則必須觸及移動互聯時代的一個核心傳播要求:做到“小眾狂歡,大眾圍觀”的有機結合。應該說,長期以來品牌甚至整個社會並不缺少小眾化藝術傳播的嘗試。有的甚至樂此不疲。但是真正能夠做到由點達面,引起社會影響力的並不多。雖然移動互聯的傳播格局已經提供了“兩微一抖”等足夠多的渠道,但要在藝術傳播中真正突破“點”的制約,需要對於內容的話題性、衝突力與時效性有更深的理解與耕耘。

這也是移動互聯時代新內容的基本品質——離開媒體環境的強制接受,吸引受眾主動接受。在傳播環境中被發現、尋找並追逐。 讓好內容自己走路,在狂歡化、圍觀化與社交化中不斷呈現價值。這樣的藝術傳播才能有效率,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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