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被弩射中走到主人身邊求救,主人爲救狗被轎車拖行數十米

狗被弩射中走到主人身邊求救,主人為救狗被轎車拖行數十米

資料圖

當自家養的狗狗走到自己身邊躺下時,老王還以為狗狗是在睡覺呢。

直到一輛小車停在他的身邊,將沒有動靜的狗狗抓起來扔到車裡欲離開時。老王才反應過來,自己遇到了“偷狗賊”。老王隨後在阻止兩名男子駕車離開的過程中,被拖行數十米倒地受傷。

10月8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南充市營山縣人民法院獲悉,兩名偷狗的男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竊取他人財物過程中被發現,為了離開而當場使用暴力,並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法院日前已就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兩名男子除了被分別處罰金5000元外,其中一男子獲刑3年,另一男子獲刑3年零3個月。

狗狗走到主人身邊躺下,再也沒有起來

老王沒想到,當狗狗跑到自己身邊躺在地上時,已經被人用裝藥的弩射中,而他當時還誤以為狗狗是趴在地上睡覺。

老王是南充市營山縣新店鎮千丘村村民,家裡養有一條白狗。今年1月8日下午5點左右,老王在打掃村道公路時,發現狗狗躺在路上。他以為狗狗在睡覺,並未在意。

緊接著,一輛小車開過來停在旁邊。老王記得,大約10分鐘前,這輛小車剛從自己身邊經過。隨後,車上下來一名男子,還用腳踢了踢躺在地上的狗,見狗沒有反應,便將狗抓起扔到小車的後排座,隨後上車離開。

意識到不對,老王趕緊一邊追趕駛離的小車一邊大喊,“狗是我的”,但小車並未停下。

老王決定用自己的方式來阻擋偷狗男子的離開。

狗主人阻止“偷狗賊”離開,被轎車拖行數十米

當時,老王注意到小車的副駕駛未關車窗玻璃,老王便伸手抓住車窗跑了幾步,但小車車速越來越快,他又用左手肘別在車門框裡,右手抓在車門邊上,大概跑了五六米。

李先生和他的同伴目睹了這驚險的一幕。當時,李先生駕駛一輛越野車,載著幾名同伴在公路上閒逛。當看到停在老王身邊的小車時,李先生便將車停在約20米遠的地方為小車讓行。隨後便看到了老王雙手把住小車副駕駛室門框跟著跑的一幕。

“當時估計發生了什麼事,就啟動車子朝左打方向,想進行阻攔,但對方沒有減速的意思,害怕撞車,沒有攔住。”李先生說,會車後,小車又將老王拖行了20米左右,老王便倒在地上。

“感覺跑不贏車子,就把屁股朝後拱起,上身前傾。”老王說,自己被小車拖行,最後,車內有人用拳打他的左手肘部,自己隨後倒在地上,左手被觸傷。老王在地上趴了大概1分鐘左右才爬起來。

在查看了老王的傷情後,李先生趕緊打電話報警。老王隨後被一位路過的摩托車司機送往營山縣城。

幾分鐘後,當李先生駕車行駛至當地一所村小附近時,再次遇見先前逃離的小車,李先生和同伴隨後將其攔下,並在小車內發現3只已死亡的犬隻,其中一條就是老王家的白狗。隨後,警方趕到現場,又從其小車內現場查獲弩1支、管狀針劑7支。兩天後,警方對查獲的3只已經死亡的犬隻進行了深埋處理。

面對警方的詢問,男子唐某、馬某對偷狗一事供認不諱。事後,唐某、馬某賠償老王經濟損失4萬元。

偷狗賊偷狗還傷人,兩男子因搶劫罪獲刑

營山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稱,唐某與馬某當天駕車行至營山縣新店鎮千丘村時,馬某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帶藥管的弓弩射向一隻白狗。該狗行至主人面前倒下,馬某下車將狗撿起放在所乘車輛後排座後,便上車坐在副駕駛位置。唐某駕車離開時,狗主人隨即抓住副駕駛車門窗阻止二人離開,為抗拒阻攔,唐某加速駕駛車輛,馬某掰開王某的手,致王某被拖行數十米後跌落,將左手臂摔傷,經鑑定,王某之損傷屬於輕傷二級。

檢方認為應當以轉化型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不過,庭審中,唐某和馬某辯稱,自己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構成搶劫罪。

經營山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唐某、馬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竊取他人財物過程中被發現,為抗拒阻撓而當場使用暴力,並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相互配合,作用相當,均系主犯。此外,經法院查明,唐某曾因搶劫、盜竊三次獲刑,馬某曾因盜竊兩次獲刑。

法院審理認為,關於唐某、馬某提出的“其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構成搶劫罪”的辯解意見,經查,被害人輕傷二級的損傷後果,系二人盜狗被當場發現後,為擺脫被害人阻撓,唐某加大油門快速行駛,馬某打被害人的手,並將被害人的手從車窗上掰開,致被害人被拖行數十米後跌倒在地所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行為人實施盜竊行為,未達到“數額較大”,為抗拒阻撓當場使用暴力致人輕微傷以上後果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的規定,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10月8日,成都商報記者從營山縣人民法院獲悉,日前,法院一審判處馬某犯搶劫罪獲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唐某犯搶劫罪獲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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