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未成年人 杭州出大招

浙江錦豐律師事務所樊德珠主任VS浙江錦豐律師事務所夏瑩律師


強制報告是什麼 如果不報呢?

強制報告在《刑訴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裡面,其實都有規定。但是沒有這麼具體,杭州市四家單位聯合發文,對我們在校的,從幼兒園開始,包括中小學,受到性侵的,甚至包括是受到其他一些身體傷害,被遺棄、被虐待,包括一些其他的非正常死亡等等,都列入了這個強制報告制度。

包括學校的老師、醫生,只要是接觸到對這個孩子,都有這個報告義務。老師和醫生可以直接報警,也可以向學校、醫院反映。

如果說學校或者醫院,沒有報告,最後產生了嚴重的後果, 醫療機構或教育機構的工作人員,由主管部門或者說是這個單位,對這個直接的負責人員或主管人員,進行一個處分,就是一個行政處分。

強制報告 具體操作還需細化

如果說是以後這個意見,能夠有一個實施細則出來,對於我們這個教育機構,以及醫療機構,到底哪些人,遇到什麼樣的事情,具有一個強制報告的義務,那我覺得這個是需要,在實施細則裡面進行詳細規定的。

比方說,在教育機構裡面,對於我們這個班主任,他是對全部的班級的學生,有一個強制報告的義務,他可以向他的年級主任,主任向校長,校長向教育部門的對接人員,進行這麼一個,有一個詳細的程序性的強制報告程序,這樣規定出來,就具有可操作性了。

醫院,遭受性侵那些未成年人,第一時間會去到醫院,醫院掌握了第一手資料,如果說醫院沒有第一時間站出來,可能這個證據就不存在。強制報告制度的施行,會讓我們整個社會,就是重視我們未成年人的保護

性侵未成年人 將面臨終身從業禁止

對於保護未成年人,現在有兩個制度。一個制度是信息公開制度。對於性侵犯,假釋或者出獄的時候,必須通過司法機關,一些對外公示的通道,讓從業的單位,可以查到你這個人員,曾經有過的犯罪記錄。

第二個,就是從業禁止機制。就是學校,包括幼兒園到小學、初中、大學。以及一些相應的可能接觸幼兒的職業。如果在聘用這些人員的時候,通過這個司法機構的相應通報,一查詢,發現你有這樣的記錄,就不允許在這裡就業。

未成年人保護 需要整個社會一起努力

學校、醫院、街道,包括一些福利機構,居民小區,都應該加深這方面的一些觀念,並且有專門的普法人員上門,告訴你,什麼是可以做,什麼是不能做,做錯了應該怎麼樣,怎麼樣進行監督和加強自我保護。

通過強制報告的出臺,在我們整個社會當中,會引起一種警示和教育,同時也會告誡我們更多的家長,告誡我們學校,在相應的課程裡面,是不是也要加強未成年人的教育?一些未成年人保護的公益組織,它能夠對我們未成年人,免受傷害,起到更多的這個宣傳,更多的這個推動,讓整個社會更加重視,未成年人的保護。

另外,你家長的想法也是非常重要的,對於未成年人侵害的,家長不能用一個迴避的態度,必須要告訴孩子,怎麼處理。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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