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辦教師已得到一次性經濟補償,還能再享受養老補貼嗎?

為生活而提神


對於原民辦教師的待遇問題,國家在這方面的解決方案主要是有兩個階段,每個階段解決的問題重點都是不一樣的,而且二者也是不衝突的,他們都是在一定程度上保護原民辦教師的正當合法權益。



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國家專門下發文件,要求妥善解決原民辦教師的問題,而這次主要是針對原民辦教師是否可以繼續留在教師崗位上繼續工作。對於原民辦教師,主要是採用考核的方式決定去留,通過國家組織的考試及其他相關考核的原民辦教師就轉成正式在編教師,繼續在自己的崗位上發光發熱;而不少原民辦教師因為種種原因,最終沒能留下,離開了自己曾經奮鬥過的崗位;此外,還有一部分人既沒有獲得編制,也沒有離開學校。


對於這部分被辭退的原民辦教師,國家專門下發文件,要求給予他們一次性經濟補償,這種補償是在《勞動法》規定基礎上執行的,也是屬於給予勞動者買斷工齡或者單方面解約的一種經濟補償。

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後,2011年國家又再次關注原民辦教師的歷史遺留問題,出臺相關文件要求各地將原民辦教師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也就是說要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該問題主要採取的是以每年教齡為10元到幾十元不等的補貼,這個具體數額是根據各地財政狀況來決定的。截至目前,很多原民辦教師已經開始領取自己的養老補貼。


此外,還有一些省份不單單隻關注他們的養老問題,還開始解決原民辦教師的醫療保險問題,給原民辦教師的老年生活提供了物質保障。

綜合來講,原民辦教師獲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和養老、醫療等待遇是屬於相互獨立的,兩者並不衝突,並不是領取了前者,就不能繼續享受後面的待遇,而是可以同時擁有。


東愛雨小公


根據國辦發(1997)32號文件精神,被辭退的原民辦教師將享受一次性補貼。

同時該文件要求各地政府部門加強民辦教師的社會保障,把民辦教師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和社會醫療保險體系。


各地根據文件精神,對民辦教師的生活保障問題做了很多工作,大多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現狀出臺一些政策,解決這一歷史問題。

很多地區解決的辦法是根據教師的教齡,來解決這個問題的。各地區每年教齡補貼的數目也不盡相同,大多數地區補貼是每年教齡補貼是十元,最高的是二十元。這些民辦教師在六十歲後將享受生活補貼。例如,一個有15年教齡的民辦教師每月可享受的補貼是( 教齡補貼數乘以教齡)。當地的教齡補貼是十元,那麼這個民辦教師60歲後每月可享受補貼150元。



這就是民辦教師除享受一次性補貼外,到60歲後享受的生活補貼。不知你看明白沒有。最後,老頑童祝老民師們身體健康,生活幸福。


老頑童有話說


原民辦教師被清退已是事實。國家也確認他們的功不可莫。有關部門應該響應國家政策,給清退的民辦教師。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不夠十五年的自己補夠十五年。他們年紀大了,不能在等了。一次辦理了,不要再平論了。怎麼也得比五保戶多點。以上是我個人關點,祝老師們身體健康。幸福晚年。


蘭天翱翔ABC


我們國家的原民辦教師需要得到一次性經濟補償,這實際上是按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應當給予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

1997年,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就進行了明確。對於辭退的人員,地方政府要根據教齡情況給予一次性的生活補助,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一次性補償。

2011年,國家教育部在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有關問題的通知中也明確,沒有支付一次性補貼的,也應該給予落實。同時文件要求,要將被辭退民辦教師納入養老和醫療保障。

後期多個省市陸續出臺了相應的實施方案,主要就是進行教齡補貼。在民辦教師到達退休年齡後,每一年教齡給予一定額度的補貼。多數地區執行的是20元標準,有個別地區執行十元,江蘇省可能比較多一點是30元。

至於如何享受教齡補貼的要求,是跟一次性補償沒有關係的。一般要求是在被辭退後沒有到新的企業工作,到達退休年齡不享受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金。

確實我們的民辦教師群體是一類非常值得照顧的群體,他們為我們國家教育事業做出了很大貢獻,而且在辭退的時候個別地區也存在一定問題。

希望國家能夠參照退養教師的標準,甚至公辦退休教師的標準,按照相應的工齡計發教齡補貼,這樣大家可能覺得更公平一些。


暖心人社



謝謝“樂水379”邀請!

有的人說原民辦教師已經得到了國家一次性經濟補償,就不應該再享受享老補貼了。

橋歸橋,路歸路。

清退時的經濟補償金什麼能跟現在的養老補貼扯到一塊呢?

農民工到工廠打工,工廠幫他們辦社保。工廠辭退他們,他們不但得到經濟賠償金,還能得到工廠移交的社保(裡面就包括養老保險)。一到退休年齡,他們就可以依靠養老金,過上他們幸福的晚年生活。

那些說原民辦教師已得到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就不應該再享受養老補貼的人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如果換成你是老民辦教師,看著一起從三尺講臺上走下來的退休公辦教師,能夠靠退休金安度幸福的晚年生活。

而你卻無任何經濟來源,要靠兒孫的施捨來度過酸楚的晚年,你會是怎麼樣的心情。

原民辦教師的年代就是因為法制制度還沒有建全,要是當年也有現在的《勞動合同法》,我想學校肯定也會為老民師們辦理五險一金的。若能這樣的話,也就沒有了今天的話題了。

正是因為當年的這種缺失,搞得現在原民辦教師們老無所養,窮困潦倒。難道不應該給他們做點補償嗎,給他們發放養老補貼是太應該了。

國家也看到了這一點,出臺了一些相應的政策,對原民辦教師的養老進行補貼。

但因各地經濟發展不一樣,得到的補貼也不一樣。有的省份或地區可能對原民辦教師的普查還在結尾階段,所以有的老民師反映什麼都還沒得到。


但不管怎麼說,原民辦教師們普遍反映這點補貼太少了,都比不上農村的貧團戶們每年領的扶貧款。

希望相關單位能夠重視老民師們的生活現狀,儘快解決他們的養老之憂。

對於這個問題大傢什麼看?歡迎到評論區發表你們的意見,記得點個贊喔。

我是西門迎風,歡迎大家關注,我會繼續就相關問題給大家作出解答。


西門迎風


民辦教師,是在一個重要時期托起中國基礎教育的特殊群體。他們為中國教育的建設和振興貢獻了最中堅的力量。


那一批人,如今己經全部步入退休的年齡,其中一部分人轉為公辦教師,老有所得。一部分人中途自願或被迫離開教師崗位。這些人中,一部分取得了可喜的人生成就。也有一部分人生活一般或不盡人意。

對於生活一般和不如人意的這部分曾經的民辦教師,一些地方通過一次性經濟補償的辦法對其為教育的貢獻作以回報。一些地方則通過發放養老金的方法給以體現。

筆者認為,對於需要幫助和生活困難的民辦教師,代課教師,主管部門即要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償來解決他們生活的燃眉之急,也要持續的發放養老金,保證他們晚年生活的幸福。

他們是教育的功臣,再多的獎賞也不為過!


小桔燈


原民辦教師是應該得到一次性經濟補償的,而且再享受養老補貼也是不衝突的。只有達到了這兩點才算是原民辦教師的遺留得到徹底的解決。

國家四部委教人發【2011】8號文件裡特別提出對原民辦教師【1】得到合理的經濟補償;【2】要納入城鎮居民或企業養老和醫療保險體系。原民辦教師可都是進校後與學校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只是一年合同到期後,學校不再續簽,而原民辦教師卻一直任教一二十年直到被“政策清退”。本已是有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關係了,是其他行業早就能正了。得到經濟補償是對的他們付出勞動的肯定和尊重,只可惜好多地方就沒有做到這一點。

原民辦教師被清退時就沒有到達退養的年齡。“下崗”失業後,其生活的艱難和自己辛苦的奔波,一提就是傷心。好在各地都在不斷建立原民辦教師養老補助制度。青海省不但將養老補助每月增加到了20元,還每月按教齡發放著生活補助費。甘肅省也有文件規定,每一年教齡補助8元做為工齡形式發放的養老金,並強調按新農合的標準發放基礎養老金。只是這一點還沒有落實到位。

雖然這種待遇比較低,但可以看得出原民辦教的問題已經引起關注,只是因各地經濟發展不均衡,計算方法和標準不同,執行力度上打了折扣。原民辦教師可是農村教育的功臣啊!中國經濟的發展,他們功不可沒!他們已到了“青黃不接”的年齡,應該早日增加他們的養老補助,給他們以養老的“靠山”和心靈的慰藉!


為生活而提神


誠邀回答:我們常說:老師是蠟燭,照亮了我們前行的路,老師是園丁,用他們的汗水把我們這些小樹苗培養成人、成材!這正如古人所說: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這是老師一生最好的寫照。然而由於某些原因,我們的老師分為民辦和公辦兩種,但不管是那一種,他們付出的心血都毋庸置疑;他們都默默地奉獻了自己的一生!雖然民辦教師跟公辦教師都是人們的園丁,但是他們存在著不同的待遇。

國家為了解決民辦教師問題,也作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對於原民辦教師人員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原則!同時要求各地教育部門都要根據各個教師的教齡長短情況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一次性補償。同時在進行補貼的時候,也要將他們納入養老和醫療保障範圍。由於各地出臺實施政策方案不同,教齡的補貼自然不同。如果民辦教師到達退休年齡,每一年的教齡給予一定額度的補貼。一般都是20元,有的地方是30元。其實如何享受教齡補貼要求是跟一次性補償沒有任何關係的。如果民辦教師是在被辭退情況下,沒有到別的企業工作的,到達退休年齡是不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和養老補貼的。當然,如果辭退之後,去了別的企業工作,那別的企業肯定會把你買社保的。所以一次性補助的原民辦教師,是不會再享受養老補貼的!

我們民辦教師也是教育系統當中的一個群體,他們為國家教育事業作出了偉大的貢獻!我們都希望國家在重視教育的同時,也重點關注我們,我們都希望跟公辦教師一樣的待遇!





鄉下庭院


哪些人當個民辦?當了幾年?有無檔案記載?怎麼算?怎麼補?這都不是一下子就搞得清楚的。有的當了幾十年,有的當了十幾年,有的臺了幾年,有的到過學校晃了一哈,有的在學校但不是老師,有的臨時請去代了一下,不是容易搞得清的,搞得不好令冒出無中生有的來


漢子15436472


經濟補償屬於在職職工解除勞動關係補償,解決離職後短暫時間沒有穩定生活來源問題;養老補償,則是解決退休之後生活費來源問題。兩者是不同時期、解決不同問題、依據不同政策等所發生,所以應可以先後獲得救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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