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检察院一人多岗 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铺开以来,同江市院扎实推进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对遴选15名员额检察官,清单授权、职责明确,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检察官自主办案意识进一步增强,检察官办案职责更加清晰,办案组织更加合理,办案机制更加健全,办案环节更加透明,办案质量和效果得到有效提升。

同江市检察院一人多岗 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一是推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该院坚持“以岗定额、以案定额”原则,定岗办案,将遴选出来的10名非领导职务员额检察官进行了岗位调整配置,对担任院领导职务的5名员额检察官按分管战线全部充实到办案岗位或监督岗位,带头在司法一线办理案件,加强了司法一线的办案力量,保证了15名员额检察官全部定岗办案。

二是推行员额检察官办案多岗制。为了更好地锻炼队伍,进一步提升员额检察官办案能力,近日,该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分管副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均在原有岗位的基础上,再进行选岗办案,基本实现一人两个部门岗位,特别是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等业务综合部门,既要完成业务管理工作,还要选择业务一线办案岗位办理一定比例的案件,任务增加,责任加重,但司法实践丰富了综合工作的业务储备,从而达到既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又实现锻炼队伍,储备人才的目的。

同江市检察院一人多岗 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三是推行辅助人员多岗配合制。对现有6名检察官助理也要求增加一个选岗部门,跨部门辅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为以后入额奠定业务基础,既增加了辅助人员的工作压力,也给其提供了业务成长的空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