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各種規章規範密集登臺,很多觸及消費者的日常行為,與以往不同需要改變,但是,細看之下,更加傾向於對消費者的保障,何必像下文這樣故作驚訝,斷章取義?
新規不僅僅關注餐飲業,也將監管目光聚焦在住宿、旅遊等領域。
說實話,個人對於黑龍江省物價局領先規範相關行業,還是覺得頗值得肯定的。畢竟以前也發生過消費者投訴被宰的事件:
明碼實價事先雙方白紙黑字確認過,自然會有效減少類似事件發生,客人事先對於服務及對應價格享有了本就該享受的知情權!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旅遊和住宿消費中。
另外一點,個人覺得應該點讚的做法是“試行”,試行可以看到效果,對的經過進一步細化後推廣;錯的調整或者下線,這種做法是政令公開的一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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