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散與共識

離散與共識

前不久看到清華大學教授孫立平的一篇文章,《資本抽離與社會斷裂》。

他以美國為例說,資本的抽離造成了美國原有社會結構的坍塌,從而形成一種全球化背景下的斷裂社會。在資本抽離的情況下,社會結構變化會產生一種包括朝向民粹在內的驅動力。“人們社會地位最重要的變化,還不是上下的變動,不是地位的下降,而是被結構所拋棄。在這種情況下,靠向權力,希望得到權力的拯救,就成了他們最現實的希望。”這種現象,在中國也存在。

當然不僅只是資本抽離帶來社會結構的斷裂。還包括民族、宗教、文化和價值觀的裂變。

如果覺得這些宏大敘事離我們普通人還比較遙遠,那就回到常識好了。

有一些是社會規範的常識。比如,排隊登機,不隨地吐痰,公共場合不大聲喧譁。這就是為什麼在咖啡館叫嚷挖到100個比特幣的人,會被投以白眼的原因。

有一些是行業規範的常識。比如,媒體在重要會議的提問,宜簡明扼要,而不是據為發表觀點的演講舞臺。這就是為什麼AMTV張姓記者在全國兩會期間領受白眼的原因。

在常識的基礎上,可以形成共識。但共識的達成,卻並不容易。所謂汝之蜜糖,彼之砒霜。原本以為相當熟悉的兩個人,卻可能是,一個站在長江頭,一個站在長江尾。比如,拼多多和網約車,分歧就相當大,攸克君就曾在現場看到同一桌的兩撥朋友,為拼多多這個平臺的存在爭得臉紅耳赤,差點打起來。

比常識和共識撕裂更可怕的,是荒誕。常識的霄泥,你還能辨別方向的差異,是邏輯還是價值觀。但荒誕的存在,卻是不知所來,不知所往,完全被無力感攫取。

如果非要談點房地產的事,那就以房地產稅為例好了。

前幾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的未來五年立法工作計劃,包括了房地產稅法。有朋友看了,興奮地大喊,早就應該禁止那些樓市裡的投機分子;有朋友則繼續批評說,房地產稅的法理依據不足。房地產稅本身也還遠遠沒有成為社會共識,在地產界更是分歧巨大。

社會共識,是認知的最大公約數,必須伴隨著妥協與退讓。有時是權力的強制降臨,但它的效用卻有賴於轉化為社會意志來檢驗。

我們所處的這個時代,是農業社會、前工業社會、工業社會和後工業社會的大揉合,有最先進的前沿科技,也有犁鏵農耕的晨昏,有比肩全球1%的富人,也有溫飽的掙扎。

資本抽離對社會各階層尤其是中下層個體的影響,是經濟結構裡最明顯最銳利的一部分。在攸克君看來,更需要警惕的是,當代離散主義對整個社會結構的侵蝕。它不僅作用於基本需求與供給(基於物質技術的供求),也作用於高級需求與供給(基於精神層面的供求)。

在廣義相對論裡,能量並不守恆。霍金窮盡一生,也未能抵達宇宙黑洞秘密之億萬分之一。人類如此渺小,卻一直在渾沌的黑暗裡衝撞,在尋找共識的道路上飄流離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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