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因爲缺錢把宅基地賣了,農民後來反悔了,還能要回來嗎?

農民一時缺錢,把宅基地賣了,現在後悔了還能要回來嗎?這種情況我非常理解,當時肯定你是非常缺錢,而且沒地方可借,所以才把宅基地賣了。其實,現在國家對於宅基地是有著非常嚴格的法律規定的,那就是宅基地是不能轉賣的。能不能把宅基地要回來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在農村因為缺錢把宅基地賣了,農民後來反悔了,還能要回來嗎?

一,宅基地賣給了本村村民。

這種情況下,如果你們走的是正規的買賣程序,是要不回來的。因為農村的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間互相買賣流轉,此時你們的宅基地買賣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二,宅基地賣給了外村村民。

由於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所有本村集體組織成員,具有社會福利保障性質,你將宅基地及其地上的房屋出售給外村村民,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為無效。

這種情況從法律上來說,你可以要回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但是這樣一來肯定會造成糾紛。

三,宅基地賣給城鎮居民了。

根據1999年發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的通知》,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更不得為其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所以,如果是1999年以前賣的,合同無效,是可以要求收回的;但如果是1999年以後賣的,合同就生效了,不能反悔,沒有權利重新要回去!

在農村因為缺錢把宅基地賣了,農民後來反悔了,還能要回來嗎?

至於產生糾紛的情況,你能不能要回宅基地,還得分情況而定。

第一種:宅基地轉賣已經辦理好了過戶手續,並且在相關部門已經登記了的話。那你完全可以死心了的,因為這就意味著宅基地已經是完全在別人的戶口下了,而現在宅基地又不能轉賣了,所以是完全要不回來了的。

第二種情況:如果只是口頭協議,或者是簽訂了合同,但是卻並沒有辦理過戶手續的話,那就要看情況來定了。比如對方是否願意在還給你。如果對方不同意的話,那就得打官司了,就得看具體怎麼判罰了。

在農村因為缺錢把宅基地賣了,農民後來反悔了,還能要回來嗎?

現在農村發展愈來愈好,農村的宅基地也是一天比一天之前,有些之前把宅基地轉賣的朋友,有想要在要回去。可是困難重重的,所以也就常常看到有村民因為宅基地的問題出現爭端。但是賣簡單,想要買回去可就難了。

現在是法治社會,又是經濟社會,投資理財都是為了賺錢,你當時賣掉宅基地也是為了錢,也是為了度過經濟難關,而鄰居們在同一個集體組織內人員,出錢購買你的宅基地,也是為了建房子,這宅基地的買賣不是如同兒戲,小孩們過家家,別人買了購買你的宅基地,所有權就應歸於它了。

如果你現在反悔的話,想要回自己家的宅基地,也不是不可以,只不過價格就不是你當時那價格了,會只能聽所有要價了,也就是說你當初10萬元價格賣給他,他現在要賣你20萬你也無話可說,如果宅基地上他修建了房子,或者種植了農作物,你必須還要照價賠償才行,還需要與他商討一切買賣事宜,取得了他的同意才行。

如果他不同意把宅基地重新賣給你,那你也沒有了其它的辦法了。

在農村因為缺錢把宅基地賣了,農民後來反悔了,還能要回來嗎?

所以,秦嶺大白個人認為,買賣宅基地講究的是公平公正,自覺自願,只要是同村同一個集體組織內買賣,經過了村組人員同意簽字,縣級人民政府土地部門批准,不存在強迫買賣欺詐行為,只要到政府機關,辦理合法買賣手續,就算是你現在反悔了,那也沒有辦法,只能面對現實,縱然是現在他願意退還你,你只能與他商量好,補償並賠償他的一切損失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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