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光遠:關於疫苗事件我的五點呼籲

長春長生疫苗事件,可謂天怒人怨,引發了公眾大面積的焦慮和恐慌,長春長生膽大妄為,挑戰不可逾越的公共衛生紅線,罪不容誅!如李總理批示所言“突破人的道德底線,必須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

馬光遠:關於疫苗事件我的五點呼籲

疫苗涉及公眾對藥品生產和監管體系的信任,而此次長春長生極其惡劣的行為破壞了公眾的信任,引發了巨大的信任危機和恐慌,不僅僅對受害者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傷害,更是對公眾,給國家的藥品監管和公共治理造成了難以彌補的傷害,可謂重大公共衛生安全事件。

看看網上的輿情,公眾對此的憤怒已經到了難以忍受的邊緣。

李總理批示要求:

“國務院要立刻派出調查組,對所有疫苗生產、銷售等全流程全鏈條進行徹查,儘快查清事實真相,不論涉及到哪些企業、哪些人都堅決嚴懲不貸、絕不姑息。對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重拳打擊,對不法分子堅決依法嚴懲,對監管失職瀆職行為堅決嚴厲問責。儘早還人民群眾一個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環境。”

我們希望,總理的批示要求,能夠不折不扣的落到實處,能夠有回應,能夠有結果,能夠讓公眾看到信心和希望,這是安撫公眾情緒,挽救信用的唯一選擇。

馬光遠:關於疫苗事件我的五點呼籲

作為一個公民,我支持李總理批示中要求重拳打擊法依嚴懲嚴厲問責的批示,同時發出微弱的五點呼籲:

第一、長春長生的行為不僅僅突破了人的道德底線,更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此類企業的存在,是對公眾安全和政府信任的最大危害,對於長春長生,應該永遠關閉,終止企業生命,這是為其做惡必須付出的代價,不如此其他企業仍然會心存僥倖,繼續做惡;

第二、應該儘快將長春長生的相關責任人繩之以法,考慮到此次事件的惡劣影響和對公眾的極大傷害,建議定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三、疫苗事件也反應出我們在藥品安全監管方面仍然存在漏洞,究竟是失責,還是監管制度本身不健全,對於失責的官員必須啟動問責程序,而且問責不能走過場,不能罰酒三杯,只有問責相應的官員,才能挽救監管機構的信譽;

第四、對已經接種了問題疫苗的兒童,進行全面的檢查,做出切實的補救和賠償措施,並向每個家庭進行道歉;對國內生產疫苗的企業進行一次全面的全流程全鏈條的徹查,發現問題不隱瞞,監管有漏洞趕快亡羊補牢;

第五、下大決心降低進口疫苗的成本,讓公眾在國產疫苗和進口疫苗之間有比較自由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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