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給「醫鬧」打上不良印記(不吐不快)

人民日报:给“医闹”打上不良印记(不吐不快)

侮辱醫生,是對生命尊嚴的踐踏。醫生作為“生命的保護神”,理應受到特殊的尊重和禮遇

醫院本應是最安靜的地方之一,而國內一些醫院卻成了最喧鬧的場所之一,喊聲、哭聲、罵聲此起彼伏,傷醫辱醫事件頻頻發生。

“醫鬧”人人痛恨,為何屢禁不止?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法治缺位,懲罰不足。當“醫鬧”不僅不會吃苦頭,甚至還嘗甜頭,所謂“不鬧白不鬧,鬧了不白鬧”。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醫院並未被列入公共場所的名單。也就是說,醫院不屬於公共場所,而屬於內部治安保衛單位,這就給“醫鬧”留下了“空子”。有人以親人死亡為藉口,在醫院軟磨硬泡、死纏爛打,以此要挾醫院賠錢。由於一些地方公安部門出警不力,醫院為了息事寧人,只好花錢了事,結果讓“醫鬧”乘機得利,客觀上助長了用鬧事解決問題的習慣,使“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成為潛規則。

醫院是救死扶傷的重要場所,關係到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醫鬧”擾亂醫療秩序,就是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在很多發達國家,醫院與車站、機場、碼頭、公園等一樣,都屬於公共場所,其安全保衛工作由警察承擔,而我國卻由內部保安承擔,這顯然不利於打擊“醫鬧”。

國家衛計委、公安部等部門要求,公安機關應在有條件的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並配備相應警力。這是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的重大舉措,值得稱讚。但從長遠看,只有在法律層面上將醫院列入公共場所範疇,使醫院的治安主體從保安上升為公安,才能更好地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

近年來,“對醫療暴力零容忍”已經成為社會共識。但是,這不能僅僅是一句口號,而應成為實際行動。醫療暴力分為兩種,一種是硬暴力,一種是軟暴力。所謂硬暴力,就是砸醫院、打醫生等違法行為;所謂軟暴力,就是用語言或動作侮辱、恐嚇、威脅醫務人員等。其中,後者因為不違法,往往被認為是可以容忍的。一些有職務、有地位的人,自以為高人一等,遇到不滿意的事情,也會粗暴地辱罵甚至毆打醫生,影響極其惡劣。

據調查,很多醫務人員在診療場所都有過被患者辱罵的經歷,一般都是忍氣吞聲,自認倒黴。其實,對醫生使用軟暴力,直接影響了醫生的心態和情緒,間接影響了其他患者享受優質醫療服務的權利。可見,侮辱醫生,就是對生命尊嚴的踐踏。

當前,我國正在建立和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旨在倡導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社會風尚。國家衛計委、公安部等近日聯合發佈《嚴密防控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提出“將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依法依規施行聯合懲戒並通報其所在單位”。這意味著,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將被列入社會誠信“黑名單”。一個人一旦有了“醫鬧”記錄,這個汙點就會伴隨一生,有可能影響其未來的工作和生活。儘管這只是一個“軟約束”,但對於遏制“醫鬧”蔓延具有積極意義。

在一個文明社會,醫生作為“生命的保護神”,理應受到特殊的尊重和禮遇。在醫生沒有明顯過錯的情況下,一個肆意侮辱或威脅醫生的人,必須受到輿論的譴責,付出應有的代價。將“醫鬧”列入社會信用體系“黑名單”,既是尊醫重醫的體現,也是社會進步的標誌。

願暴力遠離醫院,還醫生一間安靜的診室,給患者一個清淨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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