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樂福2018:保險是消費品的觀念你未必會認同

1.泰康樂福2018重疾險概述

應微信公眾號後臺粉絲要求,今天測試的產品為:泰康樂福2018重疾險。主險為樂福2018兩全險,附加險為樂福2018重疾險,捆綁銷售,不能拆分。

其中兩全合同,可以保到70歲/75歲/80歲/85歲四個版本。考慮到國人的平均壽命76歲,本次產品測評以70歲為例,進行測評。如果以85歲為基準,並不能將本產品的"養老特性"發揮出來。

身故:有身故責任

重疾:90種,賠付1次

輕症:50種,賠付3次,賠付比例20%

繳費期:15/20年

保障期間:至70歲/至75歲/至80歲/至85歲

泰康樂福2018:保險是消費品的觀念你未必會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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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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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如果被保人在保險期滿時還健在,則給付基本保額作為生存保險金。前提條件是,被保人在保險期滿之前沒有理賠過重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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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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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該產品對身故責任約定如下:

18歲前身故,賠付已交保費;

18歲後身故,賠付基本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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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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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重疾數量90種,賠付1次,統一規定的25種重疾都有,剩下的為保險公司自行規定。當重疾責任發生後,主險和附加險同時終止。

從條款內容看,和其他重疾險條款差不多,除了一些條款存在3歲的年齡限制外,其他的沒有太坑的地方,還算中規中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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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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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輕症50種,賠付20%的保額,最高給付3次為限,輕症責任終止。

泰康樂福2018:保險是消費品的觀念你未必會認同

50種的輕症數量不算少,高發的7種輕症也都涵蓋了,沒有分組,也不存在隱性分組,不過20%的賠付比例太低了。要知道大多數產品的賠付比例都是30%,個別還要高一些。

另外,輕微腦中風條款依舊是不殘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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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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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被保人在合同期間首次罹患輕症,則可豁免後期的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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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70歲

泰康樂福2018:保險是消費品的觀念你未必會認同

點評:

責任幾乎一模一樣,但是康樂B到期不返還,樂福2018到期返還。儘管中間的差價是11797元,估計很多人依舊還是習慣性覺得樂福2018更值得買。

尤其對於不能接受"保險其實是消費品"理念的人來說,康樂B到70歲的組合心中肯定覺得虧大的。

那麼下面算一下,如果以30歲男性,每年存11797元(按照3%年存款利率算),連續存20年。然後待70歲時(40年後)領取,可以領多少錢?

答案是:590661.24元

即:如果你購買康樂B,然後將多餘的錢存在銀行,到70歲時可以領取59萬。而如果將這筆錢"存"在保險公司,可以領取50萬。至於中間的9萬價差,你讓保險公司提供管理這筆錢,自然需要交手續費。

Ps:3%的銀行存款利率意味著什麼,相信每個人心裡都有自己獨立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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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為了避免和保險銷售撕逼,後面的內容不放了。有興趣的可搜索微信公眾號保參謀(baocanmou),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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